河南博物院简介
河南博物院创建于1927年,是我国成立较早的博物馆之一。本馆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中段,院区占地面积126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2009年入选首批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 。
河南博物院现有馆藏文物17万余件(套),尤以史前文物、商周青铜器、历代陶瓷器、玉器及石刻最具特色。精品文物数量多、种类全、品位高、价值大,是见证中华文明发展轨迹,展示中国历史发展脉络的文化艺术宝库。
现开放有基本陈列《泱泱华夏 择中建都》展和专题陈列《明清河南》《中原古代石刻艺术展》《丹淅吉金——中原楚国青铜艺术》《巧工遗珍——院藏明清珍宝展》《出彩中原——河南红色文化陈列》及《国宝特展》。并有与展览相配套的“社会教育体验厅”和“华夏古乐厅”。
河南博物院以“发扬固有文化、提倡学术研究、增长民众知识、促进社会文明”为建院宗旨,以建设世界著名博物馆为目标,精心打造公益文化服务品牌,是领略中原文化、黄河文化、华夏文脉的重要窗口,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是增进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
河南博物院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8号
电话:0371-63511237、63511239
传真:0371-63850860
网址:http://www.chnmus.net
邮编:450002
河南博物院机构设置
党委书记 万 捷
院长 马萧林
党委副书记 丁福利
纪委书记 葛聚朋
副院长 张得水
副院长 信木祥
副院长 李 琴
副院长 翟红志
工会主席 史自强
【工作职能】
河南博物院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征集、收藏、保管全省珍贵文物;开展对各种珍贵文物、历史文物的研究、保护、陈列、展览;负责全省文物鉴定工作,协助海关监管文物出境;负责文物火漆印章、文物出境许可证及鉴定资料的管理工作。
1.办公室
负责院机关党建、综合协调、督办、文秘、档案、接待,协调工会、群团、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230
2、组织人事处
负责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065
3、后勤管理处
负责全院环境卫生、房产管理、维修、基建、物资供应、设备运行维护、水电气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182
4、保卫处
负责全院的安全控制和治安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049
5、财务处
负责院机关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227
6、陈列部
负责常设展览、境内临时展览、出境展览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配合入境展览的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193
7、社会教育部
负责对外开放、讲解、社会教育和观众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253
8、研究部
负责文物、考古、博物馆学研究,负责科研和学术团体管理、《中原文物》等期刊和有关资料的编纂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185
9、藏品管理部
负责全院文物收藏、管理、研究及藏品账目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3270
10、图书资料部
负责全院图书、资料的采编、管理、借阅和信息咨询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091
11、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负责全院文物保护研究、修复等工作,负责河南文物保护基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067
12、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院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文物影像拍摄、文物数据库、展厅多媒体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数字资产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196
13、河南文化信息中心
负责全院对外宣传、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河南文化网、河南博物院网的采编和运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254
14、文物征集交流部(河南民俗博物馆)
承担原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职责,负责文物、艺术品、民俗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大事件见证物的鉴定、征集、交流、展览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5930052 邮箱:hnbwywwzj@163.com
15、文物鉴定中心(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负责全省 文物鉴定、评估、定级工作,协助海关监管文物出境,负责文物火漆印章和文物出境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1170232
16、华夏古乐团
负责古代音乐、音乐文物的研究、开发和华夏古乐展演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1—61299807
17、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850862
18、对外合作交流办公室
负责外事、对外文化宣传和网站英文版翻译工作,负责出入境展览的联络、入境展览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371—63511252
19、社会服务部(文创办)
负责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研发、推广和销售工作,负责院区商品经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61732168
河南博物院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举办单位
第三章 理事会
第四章 管理层
第五章 职工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八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河南博物院(以下简称本院)依法办院、科学发展,规范本院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信托职能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博物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院名称为河南博物院(英文名称为Henan Museum)。本院住所是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8号。
第三条 本院的举办单位是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四条 本院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院的宗旨是遵循“发扬固有文化,提倡学术研究,增长民众知识,促进社会文明”和“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通过对中原古代历史文化可移动物质遗产、当代重要历史文化见证物和艺术品为重点的收藏,探究中原以及华夏历史文明的发展历程、特色和规律,并通过有序的展示和各种教育活动,促进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达到传承与创新的目的。同时通过广泛的宣传与展览交流,拓展公众的文化艺术视野和素养,扩大中原文明的传播与影响。
第六条 本院的业务范围是:
(一)调查、征集和保管以中原历史文化为主的可移动文化遗产和艺术品,对藏品进行有效的保护、管理和依法处置;
(二)对藏品进行鉴定研究,通过与藏品相关的历史学、考古学、艺术史等的研究提升对藏品以及华夏历史文化的认识。通过对博物馆相关学科研究,提升本院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编辑出版《中原文物》期刊和各类科研书籍,搭建科研平台;
(三)举办以河南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常设展,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临时展览,加强与国际、国内博物馆及文博、科研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出以历史、文化和艺术为主题的展览;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发挥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五)研究和开发具有本院及区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出版各类普及读物,并为公众提供各类纪念类、实用类文化产品和历史文化相关读物,满足公众把博物馆带回家和增长文博知识的愿望,扩大中原历史文化传播渠道;
(六)加强网络资源和数字化信息体系建设,利用网络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及时快捷的博物馆公共文化信息;
(七)严格执行博物馆的安全防护规范,做好全院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文物、人员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八)发挥河南博物院业务优势,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培养行业人员;
(九)符合本章程的博物馆其他业务工作。
第二章 举办单位
第七条 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本院理事会;
(三)向本院理事会委派理事代表;
(四)提名和任免本院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本院党委书记、院长及管理层;
(六)审核、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七)监督本院工作运行;
(八)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九)支持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三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八条 本院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本院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
第九条 理事会由11—15名(单数)理事组成。主要包括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代表、河南省文物局代表、省有关机构代表、本院管理层代表、文博专家、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社会公众代表、企业界代表及本院职工代表。
第十条 理事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的形式,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产生,由举办单位履行任免程序。
第十一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会议组织、会议记录、日常文稿起草、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秘书处人员没有发言权、提议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一)审议本院章程,提出章程修改意见;
(二)审议本院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业务活动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确保本院的使命、宗旨和目的的持续性;
(三)根据博物馆的使命和宗旨提供相应支持,促进本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本院的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最广泛地为公众服务;
(四)审议本院的工作报告、内部薪酬分配方案、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为本院的业务开展,发动社会资源,积极筹措政府与社会资金,保证本院的财务稳定、正常运行和事业发展。
(六)审议本院机制体制改革及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确保有充足的人员实施本院的各项功能;
(七)审议本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八)监督本院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九)审议并聘任名誉理事;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理事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本院章程和理事会会议行使议事、决策和监督权,支持管理层工作,不直接参与本院管理。
第十四条 本院院长是本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院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专题报告。理事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和决议按管理权限,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第一届理事会由举办单位组织;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举办单位和本届理事会共同组织,按程序选举新一届理事。
第二节 理事
第十七条 理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举办单位或政府部门委派的理事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社会人士(民营企业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第十八条 理事为不授薪的社会公益职位,不因理事资格在本院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从本院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理事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担任理事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在所属领域拥有较高的资历和声望,能客观、独立地表达专业意见;
(三)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文博事业,维护本院的权益和社会声誉,能根据本院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无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会议和本院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具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三)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在理事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
(二)及时向本院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广泛引导和争取社会资源支持本院事业发展;
(三)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四)在理事会授权下代表本院开展有关社会活动;
(五)遵守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理事履职过程中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擅自公开或使用本院涉密信息;
(二)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三)以违背本章程规定和精神的方式干扰本院正常运行;(四)从事其他与理事身份不符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任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四)不能履行理事职责与义务,损害公共利益或本院利益的;
(五)法律法规及本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由于工作变动,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六条 增补理事需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补充并委任。新提名的增补理事,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方能入选,新任理事完成当届余下任期。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举办单位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设执行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除享有理事权利外,还行使以下职权:
(一)引导理事会完成其职权,支持本院实现各项发展目标;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代表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
(四)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五)监督各理事履职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执行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协助理事长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执行理事长代行其职权;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 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定期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内书面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第三十一条 理事长认为必要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理事会会议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重大事项如下:
(一)拟定及修订本院章程;
(二)审议本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重大财务事项、内部薪酬分配方案、内设机构设置方案;
(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审议本院管理层的任免并提出意见;
(四)审议决定本院理事会成员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程序:
(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
(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材料书面送达全体理事;
(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
(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议题根据本章程及工作需要确定。理事在职权范围内可提交补充议题,补充议题须在理事会会议召开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由理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当次会议议题。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在审议各项议题前,应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事关本院发展的重大事项,理事会要与管理层、党组织、工会等充分沟通,重大专业事项应向有关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咨询。
第三十六条 涉及本院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应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审议。理事会在决策时应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涉及本院机构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应征得院党委研究同意。
第三十七条 如有必要,经理事长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以阐明具体事项。
第三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作为本院重要档案妥善保存。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有权申请查阅会议记录。
第三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二)出席会议的理事人员、列席人员、缺席理事及缺席事由;
(三)会议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条 理事会会议决议经理事长签署后生效,所决议事项按管理权限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须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本院章程规定,致使本院利益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四十二条 本院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向理事会负责,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组成,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接受理事会监督,为理事会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第四十三条 本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任免,根据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任免。其中在征求意见阶段,须通过理事会审议,听取理事会意见。
第四十四条 管理层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业务活动;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依法、依规组织日常开放和观众参观,保障文物、设施和观众的安全;
(五)负责日常运行管理,按照相关条例,做好本院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岗位晋升和管理等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可提议设立发展规划、薪酬与考核、陈列展览、藏品保护等咨询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
(七)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八)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五条 院长经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院日常业务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规划;
(三)按照理事会决议组织有关工作的开展;
(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职工
第四十六条 本院职工由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四十七条 本院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聘用、考核、晋升、奖惩等。
第四十八条 职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依法开展岗位要求的工作,按工作职责和贡献程度依法领取相应薪酬;
(二)对博物馆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参与民主管理;
(三)公平地获得个人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四)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地获得各级各类奖励、荣誉称号等;
(五)对职称、待遇、纪律处分等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请求处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院章程、制度或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九条 职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应当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博物馆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珍惜爱护本院声誉,维护本院利益,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院章程、制度或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条 本院的资产及相关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五十一条 本院坚持博物馆公共信托职责,所有馆藏品均为永久性收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保藏和利用。
第五十二条 本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十三条 本院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院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五十四条 本院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本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理事会换届和本院法定代表人离任,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七条 本院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一)理事会通过的本院事业发展规划;
(二)本院的机构设置、宗旨和业务范围、年度工作报告等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
(三)本院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四)本院章程及修改情况;
(五)国家规定应对外披露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五十八条 本院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五十九条 本院决定解散,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十条 本院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在举办单位和有关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一条 本院所有藏品,应由举办单位组织清点封存,可划拨其他博物馆等机构用于公益性目的,不得用于清算偿债。
第六十二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第六十三条 本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单位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现行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河南博物院理事会。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5年11月27日理事会表决通过、2021年12月20日理事会重新修订。
河南博物院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简介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捷,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河南中牟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博物院党委书记。兼任国际博物馆协会安全委员会执行委员。
马萧林,男,汉族,1967年5月生,河南尉氏人,无党派人士,现任河南博物院院长,文博研究馆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兼任中国博物馆协会副理事长,河南省博物馆学会会长。
冯 勇,男,汉族,1979年8月生,河南镇平人,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教师,副教授。兼任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党内法规研究会理事,河南省青少年研究会理事,中国博物馆协会会员,河南博物院志愿者。
刘 璐,男,汉族,1982年12月生,河南沁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博物院社会教育部副主任,文博馆员。兼任中国博物馆协会市场推广与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委员。
祁琛云,男,汉族,1977年8月生,甘肃庆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副教授。兼任河南省黄河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宋史研究会会员。
肖 红,男,满族,1960年9月生,河南开封人,民革党员,现任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二级教授,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河南省政协委员,第八届全国青联委员,第五届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大常委。兼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市中外民间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名誉会长。
陈可猛,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南光山人,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党委书记,中原历史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
信木祥,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南许昌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博物院副院长,文博副研究馆员。
胡葆森,男,汉族,1950年6月生,河南濮阳人,现任建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十二届河南政协常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兼任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名誉会长、客座教授。
高 飞,男,汉族,1982年1月生,河南新密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编处副处长。
殷 红,男,汉族,1969年4月生,河南固始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实验中学副校长,中教高级。兼任河南省陶行知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钱 锋,男,汉族,1969年9月生,河南郸城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处长。
康国义,男,汉族,1964年5月生,河南郑州人,无党派人士,现任河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兼任中国博物馆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博物馆学会副会长。
河南博物院建院历史
天翻地覆,人间正道是沧桑;蓦然回首,我们已经走过一段曲折的历程,而将足迹深深镌印在历史的深层——河南博物院自1927年创建以来,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风雨雨,倾注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心血和汗水。如今,她伴随着民族的振兴、祖国的强盛,正逐步走向辉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河南博物院的发展,引人自豪,催人奋进。它作为中国博物馆事业发展史的一个缩影,将永远铭记史册。
一、从河南博物馆到河南博物院
河南博物院是中国历史上创建较早的博物馆之一。早在1927年6月,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河南省政府主席的冯玉祥将军在治豫政纲中就提出了“教育为立国根本要政”的主张,并身体力行,极力扶持文化教育事业。同年7月,在冯玉祥将军的亲切关怀下,由省政府委派郭须静、徐金泉、何日章三人为河南博物馆筹备委员,隶属省教育厅,指定开封法院西街前法政学校校舍为馆址(即今开封市三圣庙街),是为河南博物院发韧之始。
然而,这座解放前河南唯一的博物馆,从其诞生之日起,便随着时局的动荡,走上了一条坎坷之路。1928年5月,原河南省政府为表现各民族的历史和现状,宣传民族共和和世界大同的理想,遂将河南博物馆改名为“民族博物院”,并改由省政府直接领导,同时划拨刘师古堂充公遗产的一部分为专款,限期开放。河南省民族博物院以“启发民众知识文明、激增革命思想、促进社会文明”为办院宗旨,广泛征集历史、自然科学、农业、艺术、生理卫生等方面的实物料。同年10月10日,在藏品缺乏的情况下,大量运用模型等手段,成功举办了第一次陈列展览。
1930年12月1日,河南省国民政府将“河南省民族博物院”恢复为“河南博物馆”,并确定为社会教育机关,直属省教育厅领导。12月23日教育厅委任关百益为馆长,并收回民众师范房舍为古物陈列室。1931年1月20日,河南省教育厅又颁布了《河南博物馆组织条例》,其中明确博物馆的宗旨为:“一、发扬固有文化;二、提倡学术研究;三、增长民众知识;四、促进社会文明”。同时设立了保管部、搜集研究部两个大部,成立了由民政厅厅长、教育厅厅长、河南大学校长、博物馆馆长等组成的7人理事会,将原民族博物院的19个陈列室调整为7个,撤去了大量民族服饰和模型,充实了历史文物。1930年至1937年的8年间,是河南博物馆空前发展的时期,藏品中的历史文物最为丰富、精致,具有河南地方特点,而且涌现出以关百益为代表的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人员。从此,河南博物馆名声鹊起,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帝国主义大肆侵入。为避免文物被毁,馆藏主要文物68箱被迫移运重庆,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40年日伪期间,河南博物馆被更名为“河南省立博物馆”,下设事务部、保馆部、研究部等。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河南省政府派谢孟刚为接收委员,接收了日伪当局控制下的河南省博物馆,但终因解放战争的爆发,国民党政府忙于内战,经济严重匮乏,经费拮据,博物馆步履维艰。
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势如破竹,一举解放了古都开封。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文化教育和文博事业,立即成立了以赵干亭为主的三人管理小组,进驻博物馆,整饬馆务。1949年11月,河南省政府任命省教育厅厅长曲乃生兼任馆长,开始组织人员,整理文物、展室,修缮房舍、设施,进行业务活动,博物馆再次出现生机,蓬勃发展。
1953年,根据中央文化部颁发的《对地方博物馆的方针、任务、性质及发展方向的意见》,河南省博物馆被确定为地志性博物馆。1961年,河南省博物馆由开封迁至省会郑州,有了较好的陈列展览场地。然而,正当博物馆有计划、有秩序地全面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时候,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文革10年中,博物馆组织瘫痪,业务荒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河南省博物馆渐入佳境,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尤其是进入80年代,博物馆力量不断壮大,机构设置趋于合理,设立了陈列部、保管部、社会教育部、图书室、研究部、《中原文物》编辑部、办公室、行管科、保卫科等科室,建立建全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博物馆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新景象。
日月交替,沧桑更迭。历史的车轮驶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际间日益频繁的文化交流,旅游事业的飞速发展,进一步促进带动了全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由于河南省博物馆建筑是1958年大跃进时期突击在郑州兴建的,它无论在建筑形式、建筑规模、还是在内部设施上,都很难适应今天博物馆日益发展的需要。为此,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瞻远瞩,决定“八五”期间在省会郑州建设一座具有当今先进水平的现代化博物馆。1991年秋,根据李瑞环同志的有关指示,经原省委书记侯宗宾、原省长李长春等领导同志的积极争取,国务院决定由国家和河南省共同投资筹建新馆舍。
新馆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中段,占地10 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累计投资近3亿元人民币,历时5年建成。主体展馆位于院区中央,呈金字塔形,后为文物库房,四隅分布有电教楼、综合服务楼、办公楼、培训楼等。整体建筑结构严谨、气势宏伟,造型古朴典雅,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同时也体现了中原文化的特点。
按照国家级现代化博物馆的要求,新馆内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内有自动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文物保护系统、电教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等设施。1997年7月,河南省政府决定,将中原石刻艺术馆与河南省博物馆合并,成立河南博物院。河南博物院的成立,是河南博物馆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中国博物馆发展史上的一桩盛事。
二、从白手起家到文物收藏大馆
河南地处中原,历史悠久,文物丰富,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源地之一。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就在片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了绚丽多彩的古代文化,这就为河南博物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河南博物院创建之初,就十分重视文物的征集工作,但由于当时缺泛经验,博物馆工作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征集藏品往往是单纯的“网罗珍奇”,藏品颇为复杂,而且良莠不齐。
1930年至1936年间,是旧河南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的繁荣时期,无论是在藏品的征集、整理或在对藏品的研究上,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关百益先生的带领下,先后接收了古物保存委员会所存的所有文物,其中包括1923年新郑出土的春秋铜器,1925年11月鄢陵城关出土的宋代窖藏瓷器,洛阳等地的历代石刻等。1934年、1935年又先后征集了大量的古代名人书画及现代艺术品,从而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博物馆还主动进行了几次田野发掘,获得了大量的出土文物。这个时期拥有的藏品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精,弥足珍贵。如新郑出土的莲鹤方壶、大型列鼎、王子婴次炉、编钟等;登封县的九柄玉如意;石刻中的北魏石棺,刘根造像碑、魏志8种、隋代四面造像、舍利塔铭、唐代泉男生墓志、宋代二体石经、金代进士题名碑等。正因为拥有大量的文物精品,所以在全国博物馆界的地位大大提高,在国外也深受赞扬。当时曾有这样的评论:“统中国博物馆所藏物品,除故宫博物院外,河南博物馆堪居第二之位置。”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确保文物安全,河南博物馆工作人员以满腔的爱国热忱和高度的责任心,精心挑选文物珍品5678件,拓片1162张,图书1472套(册),分装68箱运汉口,存放于法国租界。1938年9月,随着国内形势日趋危急,存放于汉口的文物又辗转运至重庆,从而避免了日寇的劫掠和破坏。而存留于开封的文物,在开封沦陷后,大部分铜器、铁器下落不明。存放于重庆的68箱文物,于1949年11月,由国民党政府挑选38箱,其中文物5119件,图书1450套(册)运往台湾。至此,河南博物馆元气大伤,苦心经营20余年的文物大馆,已无精品可言,博物馆名存实亡。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河南博物院得天时,占地利,重整旗鼓,大力开展文物征集工作,通过调查、收购、接受捐赠、发掘、拣选、调拨等,很快恢复了元气。而且,馆藏文物的数量和质量已非昔日可比。迄今为止,馆藏文物达十万件,特别是史前文物、商周青铜器和历代陶瓷器,享誉世界,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如郑州的大河村遗址出的新石器彩陶、临汝出土的彩绘鹳鱼石斧图陶缸、郑州窑藏青铜器、淅川下寺出土的楚国青铜器、平顶山应国墓地出土铜器、三门峡虢国墓地出土铜器、扶沟出土的楚国金银币、洛阳唐三彩、汝瓷、钧瓷等。另外,从1954年开始,博物院还曾多次派出征集人员,分赴革命老区,进行调查访问,征集了一大批宝贵的革命文物。同时,还接收了省军区、省民政厅等单位拨交的部分革命文物和有关资料,其中有许多珍品,如太平天国的布告、义和团的旗帜、吉鸿昌烈士就义时的血衣、彭雪枫烈士的遗物、《响导》周报、《新青年》杂志、《红旗报》《中州评论》《拂晓报》等。
近十年,随着文物工作的不断深入,湮埋已久的地下文物精品,终于重见天日,再现风采。为了配合河南博物院建设,发挥河南文物大省的优势,从不同侧面再现灿烂的河南古代文化,在省委、省政府及文化厅、文物局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又陆续从中央、省直及各地市文物单位征调一大批文物精品。这些文物精品,犹如镶嵌在中原大地上的颗颗明珠,放射出斑斓璀灿的光华,它必将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无数海内外的观光客。
三、从《民族模型陈列》到《河南古代文化之光》
陈列展览是各项业务工作的中心环节。河南博物院创建伊始,就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民族博物馆”时期的《民族模型展览》,是河南博物院历史上举办的第一次陈列展览。陈列以塑像为主,配合照片,展出古今中外各民族模型。展出后,引起了当时开封各阶层和市民的轰动,“参观者为之途塞”。
1930年至1937的"河南博物馆"时期,在广泛收集历史文物、民俗文物和各类自然标本的基础上,先后开放的陈列室有13个。如安阳殷墟出土器物陈列室、新郑古器物陈列室、洛阳古物陈列室、岩石陈列室、民族模型陈列室、开封相国寺旧藏文物陈列室、石刻室、藏经陈列室、植物、矿物标本陈列室、书画陈列室等。由于当时的陈列水平有限,在"唯器物论"的思想指导下,采取器物堆砌的办法,陈列质量较差,但仍能看出当时的"河南博物馆"已初具规模,是我国博物院中的皎皎者。
1937年,在馆藏文物精品运抵重庆后,开封本馆所属藏品仍继续陈列开放,但数量和质量均大为逊色。1938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开封,博物馆被迫停止活动,直到1940年日伪统治下,把博物馆改名为"河南省立博物馆",才将原陈列开放。
解放后,河南博物院获得了新生。1949-1961年间,除举办《河南自然环境与资源》《河南历史》《河南革命文物》三个基本陈列外,还举办展览数十个,内容多数与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政治运动有关。如《从猿到人展览》(1950年)《镇压反革命展览》(1951年)《伟大祖国展览》(1952年)《青铜器展览》(1952年)《历代服饰展览》(1954年)《肃反展览》(1956年)等。
1961年至1966年五六年间,是河南博物院稳步发展的时期,也是举办展览较多的一个时期。迁郑之初,立即与省文物队联合举办了《河南省历史文物展览》,展出文物2000余件,每天观众如潮,川流不息,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1963年举办的《河南革命文物展览》、以实物、图片、绘画、文字等较为系统地再现了河南革命斗争史。1964年,在原有《历史文物展览》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的研究、设计、制作,举办了迁郑后的第一个基本陈列--《河南历史陈列》,集中反映了河南古代历史概况。
“文化大革命”时期,陈列展览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展览被污为“黑展览”而被查封。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博物院职工还是以高度的责任心举办了几次富有教育意义的展览。如《抗大校史展览》《焦裕禄事迹展》《林县红旗渠展览》《洛阳煤矿史展览》等。
1977年到1997年的20年,可以说是河南博物院大发展的20年,陈列展览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并逐步确立了全国文物大馆的地位。首先于1980年重新恢复了《河南历史陈列》。该陈列在"文革"前陈列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采用了新的陈列设备和手段,使之更趋于科学化和大众化,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园地。1981年以来,又先后举办了《河南革命文物陈列》《古代雕塑艺术陈列》《古代建筑艺术陈列》《馆藏明清书画展》《馆藏文物精品展》以及《楚国青铜器展》等几十个展览,观众人数逐年递增,年平均观众达30余万人次。
尤为引人注目是,通过六年多的酝酿和深入研究,集河南博物院集体的智慧,在中央、省、地市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支持下,河南博物院在落成之日便隆重推出了《河南古代文化之光》《中原百年风云》《河南古代石刻艺术》《河南古代玉器》《河南古代建筑》《楚国青铜器》《明清工艺珍品》《恐龙世界》等1个基本陈列和7个专题陈列,内容丰富,蔚为大观。尤其是《河南古代文化之光》,是70年来河南博物院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内容更充实的大型陈列,展厅面积达3200多平方米、展览文物1000多件(套),均属馆藏文物精品,重点展示了河南古代文化的光辉成就。在内容上,一改传统的模式,尽可能地增加了观众参与项目;在形式上,普遍采用了声、光、电等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使观众真正能够赏心悦目;在讲解手段上,配备了电脑控制的自动扩放录音讲解、扩放录像、声控幻灯、感应录音讲解等先进设备,增加了观众参与的一些项目,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观众对文物的求知鉴赏、娱乐等需求。
另外河南博物院自创建以来,一直在中原文物如何走出河南、走向世界这个问题上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尝试。如1935-1936年在英国伦敦举办的《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当时河南博物馆选送的新郑出土的8件青铜器,在伦敦引起轰动,受到海外观众的高度赞扬。70年来,举办和参加的出国展览还有:1980年丹麦、瑞士的《中国珍宝展览》,1985年日本的《中国历代陶俑艺术展》,1986年日本的《黄河文明展》,1987年美国的《中国历代陶俑艺术展》,1990年日本的《河南省文物展》,1990年新加坡的《中国汉代文明展,1991年法国的《河南省史前文物展》,1992年澳大利亚的《帝王的中国展》,1993年丹麦的《华夏帝王展》,1996-1997年英国、德国、瑞士和丹麦的《人与神展》,1998年的《大黄河文明展》等。通过展览,增强了我们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使更多的海外观众进一步了解河南,了解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原文化。
四、从《河南博物馆馆刊》到《中原文物》
有着70年历史的河南博物院,不仅是文物荟萃之地、文化教育的场所,同时又是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特别是在解放后的40多年来,河南博物院人才辈出,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1929年,殷墟文物进馆之后,当时的河南博物馆即聘请考古学家关百益为编辑委员,研究考订甲骨文字和各种器物刊印成书。1930年底,关百益先生接任馆长职务,同时成立了研究部,科学研究工作步入正规。据粗略统计,1931-1938年间,河南博物馆出版文物图录和研究著述达一百多册、卷。比较重要的如《伊阙石刻图表》(关百益)、《石华》(关百益)、《殷墟器物存真》(关百益)、《殷墟文字存真》(关百益)、《新郑古器图考》(关百益)、《南阳汉画像集》(关百益)、《河南金石志图》(关百益)、《老君洞石墨撷英》(关百益)、《繁塔石墨撷英》(关百益)、《南阳汉画像汇存》(孙文青)、《殷墟文字存真第一集考释》(许敬参)、《馆藏石刻整理汇报》(孙文青)、《河南博物馆自然科学汇报》一、二、三册(傅桐生)等。在研究内容上,具有浓厚的河南地方特色,充分发挥了地方博物馆的优势。在研究方法上,他们重视实践,研究人员经常走出书斋,亲自参加文物、标本的搜集和整理。如1935年8月,关百益在汲县山彪镇发掘战国墓;1936年春,孙文青参加殷墟第十三次发掘;1936年9月至11月,许敬参、郭豫才等在辉县琉璃阁进行发掘等。
1936年7月,王幼侨任馆长后,为了"阐扬文化,研究学术",创办了《河南博物馆馆刊》,到1938年3月因日寇入侵而停刊。短短的两年时间,共出版15期,其内容丰富,引人入胜,真所谓"琳琳琅琅,萃集一堂,遂为中州古代文化之大观。"不仅能够从中详细地了解到河南博物院的发展史,而且还有一批重要的考古学理论、考古调查报告和考古研究论文,直至今天,仍不失为重要的学术参考资料。
建国以后,随着博物馆事业的迅速发展,科学研究也逐步走向深入。40多年中,虽然经受了多次政治运动的冲击,但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考古发掘报告、学术论文数以千计,出版专著目录和普及读物也有几十部之多,比较重要的如《中国陶瓷小品》(河南省博物馆编)、《龙门造像题记》(河南省博物馆编)、《河南省博物馆》(中国博物馆之七)、《中国奴隶社会》(许顺湛)、《汉代叠铸》(汤文兴)、《中原远古文化》(许顺湛)、《夏文化研究论集》(郑杰祥编)、《中岳汉三阙》(吕品)、《河南汉代画像砖》(汤文兴、吕品)、《黄河文明的曙光》(许顺湛)、《河南文博考古文献叙录》一、二(孙传贤主编)、《汉画——河南汉代画像研究》(周到、王晓)、《河南博物院落成论文集》等。
1977年,由河南省博物馆主办的全国第一家省级文博期刊《河南文博通讯》创刊,已故考古学家、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了刊名。刊物问世后,很快引起了国内外读者的关注。1980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改为国内外公开发行,并于1981年更名为《中原文物》。20年来,《中原文物》始终担负着向社会宣传文物保护政策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学术繁荣的多重使命,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和独特风格的学术期刊,越来越受到文博界的重视,已成为研究史前文化、夏商文化、汉画、楚文化及科技考古等领域的重要园地,并且连续被评为河南省一级期刊和中国社科类核心期刊。截至目前,《中原文物》出版发行近百期,发表学术论文、考古报告等2000多篇,并出版了《河南省考古学会论文集》、《魏晋南北朝佛教学会论文集》、《论仰韶文化》等特刊,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反映了中原大地文物博物馆工作的面貌。
从《河南博物馆馆刊》到《中原文物》,不仅使我们看到了河南博物馆数十年来的光辉历程,同时也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累累硕果的背后,有着河南博物院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他们呕心沥血,默默耕耘,为河南博物院的发展和科学研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关百益先生,是30年代著名学者,近代考古学家,也是河南博物院的奠基人。他知识渊博,著述宏富,于史学、金石学、考古学、甲骨学、方志学等皆有很深的造诣和卓绝的创建。孙文青先生,早在30年代,就开辟了汉画研究的新天地,为汉画研究奠定了基础。解放后,河南博物馆更是人才济济。诸如许顺湛、韩绍诗、杨焕成、孙传贤、任常中、周到、王瀛三、张维华、汤文兴、吕品等同志,著述甚丰,在国内乃至国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如今,他们有的已年届七旬,有的已接近退休年龄,但在文博战线默默奉献,不知老之将至。更为可喜的是,在老一辈专家学者的带领和鼓舞下,涌现出一大批后起之秀,他们不仅有扎实的文博知识,而且善于接受新思想、新方法,这是我们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到河南博物院美好的未来。
河南博物院辉煌的今天,是各级政府和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河南博物院几代人共同奋斗的结果。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丰富的文物资源以及全体职工的不懈追求,河南博物院将会以更加坚实的步伐,以崭新的姿态、现代化的管理、多功能的服务、优美典雅的环境独领风骚,为中原大地增添新的光彩。
-
“‘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研修班”学员走进河南博物院
2023-04-28·四月的“老家河南”再次成为了中外友人关注的焦点。4月27日,“‘ 一带一路’国家中国博物馆...
详情 >> -
“中·韩编钟、编磬及相关音乐研究”国际学术会议隆重召开
2022-06-20·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专家通过新加坡线上讲座传播中华文化
2021-12-30·“我们一定要去中国,要去河南博物院……”,在豫博专家参加的“华裔文化艺术活动”线上讲座互动...
详情 >> -
郑州市外国人社会融入服务站在河南博物院揭牌
2021-12-17· 12月14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外国人社会融入服务站”在我院揭牌,使博物馆服务公众的...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与韩国国立国乐院进行业务交流座谈
2019-12-17·2019年12月11日,韩国国立国乐院一行8人前来河南博物院进行业务交流座谈。双方就202...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参加“中德博物馆合作论坛”
2019-12-02·河南博物院党委副书记、研究员丁福利应邀参加论坛活动,并代表河南博物院做了题为《河南博物院—...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参加“中德博物馆合作论坛”
2019-12-02·河南博物院党委副书记、研究员丁福利应邀参加论坛活动,并代表河南博物院做了题为《河南博物院—...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
2023-05-24·5月23日下午,院党委书记万捷主持召开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交流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举行主题教育专题研讨
2023-05-06·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5月6日,河南博物院举行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采取院领导班子...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举行主题教育研讨交流会
2023-04-26·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工作安排,4月25日,河南博物院党委书记万...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
2023-04-23·4月21日,河南博物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深入学...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第一党支部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追寻红色记忆”主题党...
2023-03-31·3月30日上午,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感悟革命先烈精神伟力,赓续红色血脉,河南博物院第一党...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2023-03-16·3月14日,河南博物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主题,开展集中学习。院党委...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
2023-02-28·2月27日,河南博物院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举办读书交流会
2023-04-23·为弘扬尊重知识、崇尚文明的阅读理念,打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提升单位职工的文...
详情 >> -
“共享共建 健康河南”——河南博物院开展健康知识教育讲座
2023-04-12·为树立文明科学的健康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的身体和心理素质。4月12日上午,河南博物院举办“共...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开展“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2023-03-31·为助力文明城市建设,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规范院区车辆停放管理,3月31日,...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举办气象法规知识科普讲座
2023-03-29·3月29日,河南博物院邀请河南省气象服务中心科普专家团,开展“认识天气气候规律 提升防灾减...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2023-03-27·三月,春风拂面。在这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和第三十六...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开展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2023-03-13·2023年3月12日是全国第45个植树节,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响应省绿化...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组织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
2023-03-08·为庆祝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引导广大职工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22年大事记
2023-04-25·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21年大事记
2022-06-09· 1月5日,河南博物院党委副书记丁福利带队赴对口帮扶村民权县野岗镇杨堂村指导检查脱贫攻坚...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20年大事记
2021-07-08·1月4日,院长马萧林参加中央电视台与黄河流域博物馆联 盟合作的"黄河之水天上来一一国宝音乐...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19年大事记
2020-09-01·1月8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姜继鼎到河南博物院调研指导工作,与河南博物院领导班子成员进...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18年大事记
2019-09-06·1月3日,“文明的血脉——河南博物院文物精品展”在福建博物院开展。展览汇集了河南所出夏代至...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17年大事记
2018-12-06· 大事记 1月 1月4日,河南博物院举办消防业务培训班,培训班通过观看视频、现场教学等方...
详情 >> -
河南博物院2016年大事记
2017-01-24·2016年,河南博物院以建设“社会化、现代化、国家化”博物馆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升...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