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信息来源:河南博物院

各会员单位及会员:

为鼓励博物馆学研究,营造浓郁的科研工作氛围,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科研能力和水平,促使理论与实践更好结合,推动河南省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河南省博物馆学会计划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20]”,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期刊、论文集、报纸等正式出版物所刊载论文;调研报告等课题成果,需有立项单位的正式结项证明。

2、参评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翻译论著、工具书、普及读物、研究论文及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纯新闻、文艺作品不在参评范围。

3、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3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奖获奖证书。

三、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请人每人限报一项,3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同意,并确立1-3人为申报者,仅有部分作者同意申报的项目不予评选。申报者需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成果原件。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成立初评小组。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著作类成果务必进行网上检索,核对书号并打印检索结果。务必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并填入《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初评意见负责。未经初评,不得进行下一轮评审。

3、学会秘书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4、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单位需提供:

(1)著作、调研报告、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

(2)个人申报表1式2份、单位申报汇总简表1份;

(3)个人申报表、单位申报汇总简表(汇总简表严格按照备注里的内容填写)电子版;

(4)著作类成果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打印件1份。

以上材料可交至河南省博物馆学会秘书处(河南博物院研究部),或邮寄至河南博物院研究部贺传凯收。

5、申报成果原件概不退还。

6、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博物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贺传凯 联系电话:0371-63511062

邮箱:henanmuseum@163.com

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严格初审,选拔优质学术成果参加评选。

感谢对学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河南省博物馆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doc

河南省博物馆学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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