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物院基本陈列数字化提升完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0 信息来源:河南博物院

项目概况

河南博物院基本陈列数字化提升完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20220056

2、项目名称:河南博物院基本陈列数字化提升完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万元

   最高限价:57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磋商内容:孔子周游列国图(孔子周游路线进行动态演示,行进到相关地点时配上相关圣迹图,并可以显现该故事的内容等);唐代服饰妆容(结合考古资料墙面图版与多媒体内置隋唐服饰内容的基础知识互为补充,拟采用互动触摸屏将考古中所见隋唐服饰妆容翻页浏览);五厅梁王墓(将五厅梁王墓VR播放系统改成内藏式视屏播放);汉魏洛阳城(制作地形沙盘加投影播放的形式,实现清晰的多层信息解读模式);曹操高陵(在视屏播放基础上增加曹操高陵的数字化展示);二里头文化动态展示图版(在原有图板基础上增加投影设备,将二里头文化的核心及影响方面的信息进行较全面的展示),具体内容详见争性磋商文件。

5.2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

5.3服务期限: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性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需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3、方式:现场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8月24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8月24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博物院》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优先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河南博物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8号

采购人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1-6351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1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姜瑞、闫峰、杨丹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1-56613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姜瑞、闫峰、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

河南博物院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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