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也称殉葬,即以人随葬死者,是中国古代一种极为野蛮的丧葬制度。
人殉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对享有崇高威望的部落酋长、家长等从死习俗的反映。早在1987年发现的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在第45号墓墓壁东、西、北三面各有一个小龛,龛内分别发现有一具人骨架,死者的年龄较小,其中西壁小龛的人骨架为一少女,年龄在12岁左右,头部有刀痕,显系非正常死亡。这三人很可能是作为人殉而埋入墓内的。西水坡第45号墓曾因出土“中华第一龙”而闻名于世,墓的主人自然也就成了许多专家学者所要试图解开的一个谜。有人认为,死者可能是三皇之一的伏羲氏,也有人说是五帝之一的颛顼。由于年代久远,我们现在很难确定其身份,更何况伏羲、颛顼并不一定指一个具体的人,他们所代表的是一个族或一个部落。不过,可以肯定,死者应是当时部落中的核心人物,也是部落中的宗教领袖,即大巫。远古时期,政教往往是合二为一的,部族的酋长可以一身二任,既是部族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又是能够交接鬼神、沟通天地的大巫。所以,壁龛中的三位死者大概就是较早的“从死”的实物见证吧。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用人殉葬是为了使贵族们死后,仍然保持骄奢淫逸的生活,尤其是夏商时期,奴隶主贵族的墓葬都用大批的人去殉葬,正表现了他们残忍和贪婪的本性。
殷人崇尚鬼神,极为迷信。殷代贵族幻想自己死后,仍然像在人世间一样享乐。因此,在他们的坟墓中不仅随葬大批的生产、生活用具,如铜器、玉器、石器等,他们还用大批的人及动物、车马来随葬。商代的殉人葬,是我们了解商代社会的一把钥匙,也是奴隶主贵族残害无辜的罪证。
在河南安阳殷墟,考古发现的大中型墓葬,墓中皆有殉葬者。据统计,殷墟14座大墓的殉人数总计3900人左右,这些殉葬者从其葬式及随葬品的情况来看,生前的身份也并非是最下等。如安阳武官村大墓的二层台上共埋有41个殉葬者,这些死者都是全躯,并有随葬品,东侧台死者多男性,西侧台死者多女性。这些死者应为墓主人生前的亲信、侍从、妻妾之类。
当然,商代贵族更多的则是杀戮奴隶来殉葬。如1934~1935年间在安阳洹北侯家庄西北冈殷代王陵区发现的第1001号大墓,墓底中心的腰坑,殉一人一玉戈,四角各有两坑,每坑都殉一人一犬一铜戈。因整个墓坑已经遭到破坏,所以墓室旁侧,殉葬的只剩一人,墓室椁顶,殉葬的只剩11人,4个墓道的夯土里,殉葬人骨全躯的有2具,无头肢体61具,人头骨73具。墓坑东侧,另有人殉坑,每坑1~7人不等,共68人。这座大墓虽然屡遭破坏,但是仍然发现殉葬者达225人之多。如果按照大墓的结构复原起来,那么殉葬的奴隶真要超过三四百人了。
根据发掘现场的观察,当时杀殉的情况可能是,当墓坑、墓道填土工作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奴隶们就双手背绑一队一队地被牵到墓道中来,面向墓坑,并肩东西成排跪下。刽子手从一头到另一头,按顺序砍杀,人头落地,肢体向前仆倒,成为俯身,这样就为填土所埋。填土时每隔一两层,杀殉一部分奴隶。这些奴隶多数都未成年,还有年岁很小的,有的连天灵盖都还没有长满,就遭到杀殉,真是残忍至极!
西周时期,人殉的情况虽然说相对殷代有所减少,但仍是墓葬中的重要内容。贵族统治阶级害怕死后寂寞和冷清,强迫他们的妻妾或奴婢为其殉葬,希望在死后,仍能像在人间一样,享受养尊处优的生活。
如陕西宝鸡市茹家庄1号墓的木椁分为甲、乙二室,各埋死者1人,殉葬者5人。这些殉葬者有青年,也有儿童,大都有木质葬具,或单葬,或2人合葬。茹家庄2号墓也有殉葬者2人,均是未成年的少年,各有木质的葬具。1976年在河南新郑县唐户清理的12座西周墓,其中39墓室东北角距墓底1.6米处发现一具无头屈肢葬人骨架,其身份可能为被杀殉的奴隶。
春秋战国的墓葬中,山东莒县大店镇老龙腰1号墓有10个殉葬者;临淄故城外郎庄l号墓有17个殉葬者,多为年约20岁的女子。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有21具陪棺,陪棺内均为13-25岁的女性。这21个女性青年,无疑都是殉葬者。
人殉在秦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陕西凤翔八旗屯墓地中,大约半数以上的墓用人殉葬和附葬车马坑,这些殉人有的在填土中,有的置于壁龛中,有的还殓以薄棺。陕西户县宋村的墓葬中有4个殉葬者,秦公大墓中有6个殉葬者。
秦国以人殉葬,史书中记载颇多。《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时,“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死时,“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日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
春秋时期,秦国墓葬中大量地使用人殉,与春秋时期的其他诸侯国相比,带有更多的野蛮性和残酷性,这也许是由于秦民族从东方迁徙到西方,与殷人有渊源关系,承袭了殷人的埋葬习俗的缘故。
春秋以后,人殉的现象尽管仍然十分普遍地存在于贵族的墓葬中,但同时也出现了人俑陪葬的现象。如著名的秦始皇兵马俑,规模宏大,是以人俑随葬的典型。当然秦始皇墓中也有大批的人殉葬,但人俑的出现,至少说明当时社会已经开始抵制人殉。到了汉代,盛行厚葬之风,人殉受到抵制和抨击,取而代之的人俑相应地越来越多地被当做随葬对象。
人殉这一丑恶的丧葬制度,自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以来,到夏商时期达到极盛,后来虽然遭到社会的抵制而越来越少,但直到明清时期仍有其遗留,只是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残余才得到了彻底的根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