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31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开展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范围

参加范围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及机关,省直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要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在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开展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走群众路线的方式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用好的作风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强保证。

二、方法步骤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正式开始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组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省委作出部署之后,要迅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和工作部署。

省委常委先期启动,建立联系点,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其他单位有序跟进、压茬进行。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11月份基本结束,12月份进行总结评估。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自上而下、紧密衔接、压茬跟进;各个环节同步推进、贯穿始终。着力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时间安排:7月至11月。

重点内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开展群众评价。

具体抓好以下4项任务:

1.抓好学习教育

(1)抓好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参加中心组学习3次以上,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4次以上。运用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主要领导辅导学、作风建设系列讲座讨论交流、网上知识问答、实地参观等形式,重点开展6项专题学习,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专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意见专题学习。

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2)制定个人参加活动方案。每个党员都要围绕“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制定个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

时间安排在7月上中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3)举办专题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专题报告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进行宣讲和辅导。

时间安排在7月下旬,责任单位为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拜人民为师、以人民为镜、为人民谋利、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时间安排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5)举行焦裕禄精神集中学习活动。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为主题,通过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读物、观看有关电影电视片、举办专题座谈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六问六带头”。“六问”:一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二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三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不图名不图利?四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勤奋工作?五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坚持厉行节约、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六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六带头”:一要带头加强学习,二要带头服务群众,三要带头改进作风,四要带头整改落实,五要带头勤政廉政,六要带头推动发展。

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6)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网,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好红旗渠精神和我省各类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舆论监督,运用以案说法、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从全省选取若干个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先进典型,选取若干个违反有关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制作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印反面典型案例资料;分期举办市厅级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

时间安排在7月至8月,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深入调查研究

领导机关至少联系1个对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至少联系1个村(社区、产业集聚区等),领导干部至少联系1名“两代表一委员”或困难党员群众。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为主体,围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重点要“问清群众最困难的是什么、问清群众最不满意的是什么、问清群众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调研结束后,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要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基层党组织也要以适当形式组织调研、查找问题。

时间安排在7月至8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3.征求意见建议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收集意见建议。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设立并公布专线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电子邮箱等,建立起多种渠道的民意表达体系。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汇总分类,提交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有关方面,并注意跟踪问效。

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4.开展群众评价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现状,邀请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到机关开展一次群众评价,了解掌握群众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现状的满意度。要形成群众评价报告,报送省委督导组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结果要在单位内部及二级机构领导班子中公开。

时间安排在8月上中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时间安排:7月至11月。

重点内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具体抓好以下4项任务:

1.领导班子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出专门部署,对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查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专题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4)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清楚,把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分析透,把整改措施定具体,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5)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要进行相互批评。做到“三讲三不讲”,即: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讲要害不讲枝节,真正抛开面子、动真碰硬,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各部门各单位要向机关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2.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支部或党小组的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个人改进作风的措施和办法由党支部或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讨论通过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活动结束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要对每个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

时间安排在9—10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3.开展群众评议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进行一次群众评议。要形成群众评议报告,报送省委督导组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结果向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公开。

时间安排在10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4.省委督导组全程参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前,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指导做好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民主评议和整改措施落实。

时间安排在8月至10月,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时间安排:7月至11月。

重点内容: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群众评判,检验活动成效。

具体抓好以下8项任务:

1.加大整改力度

(1)制定整改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限定时间、强化一把手责任。

时间安排在10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2)实行整改意见公示制。每个单位都要对整改方案进行公示,特别要抓住重点问题,逐项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能做的工作马上做,能改的问题马上改,能办的事情马上办,迅速见到实效。

时间安排在10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2.开展专项治理。选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出问题,进行立项,报省委督导组,由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反对“四风”的专项治理。

时间安排在10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继续做好选派省直机关干部到农村任第一书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等工作;建立健全省直机关干部轮流到信访部门值班制度,提高机关干部群众工作能力。

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4.夯实基层基础

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办法。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切实树牢服务理念,履行服务职责、增强服务活力、夯实服务基础、提升服务水平。

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省委组织部。

5.建立长效机制

(1)认真梳理、完善制度。重点围绕反对“四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组织力量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每个单位都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实际,建立几项管当前、管长远的制度,形成制度成果。

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

(2)强化制度落实。通过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汇报质询、查办督办、公开通报、严格问责等5项工作措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6.开展群众评判。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效果,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基层单位、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程度调查,对活动效果进行群众评判。要形成群众评判报告,报送省委督导组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判结果要在单位内部及二级机构领导班子中公开。对效果好、群众满意程度高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报经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要进行补课、返工。

时间安排在11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7.单位召开活动总结会议。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向省委报送总结报告。

时间安排在11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8.省委召开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活动动员大会。

时间安排在12月,责任单位为省委办公厅、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省的教育实践活动。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委省直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

时间安排在6月底至7月上旬,责任单位为省委办公厅、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

2.建立省委常委同志联系点。省委常委同志带头开展活动,分别选择1个省直单位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调查研究、审阅活动方案、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整改落实等方式,加强对联系点开展活动的指导,使联系点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各参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实际开展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发挥示范作用。

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责任单位为省委办公厅、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督促指导。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组建16个督导组,负责对第一批参加单位进行督促指导,每个督导组联系5—6个单位。督导组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督促和帮助所督导单位扎实有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时间安排在7月至12月,责任单位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鼓励探索创新。在“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的情况下,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在学习内容、活动载体、方式方法、评价形式等方面积极创新,使教育实践活动切合实际、丰富多彩。要坚持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文山会海,不滥发资料简报,不进行层层检查评比,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出实策、鼓实劲、求实效,用好的作风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时间安排在7月至12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

1.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在《河南日报》开设“群众路线纵横谈”专栏,在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群众路线大家谈”专题节目,在河南电视台开设“群众路线大讲坛”专题,组织系列评论,开展专题报道,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委部署,宣传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先进典型,宣传各部门各单位活动进展,宣传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时间安排在7月至12月,责任单位为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适时进行新闻发布。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就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

时间安排在12月,责任单位为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理论研究部门、高等学校、新闻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文章,适时召开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形成一批理论成果。

时间安排在7月至12月,责任单位为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推进中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推进开放招商“一举求多效”,新型城镇化“一发动全身”,优化软硬环境“一优带百通”,努力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时间安排在7月至12月,责任单位为各部门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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