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媛墓志
文物名片

王媛墓志,青石质,该志刻于唐大历十三年(778年)四月八日,长91厘米、宽91厘米、厚19厘米,1929年河南洛阳张羊村北瓦店西北出土,河南博物院藏的一方较为特殊的女性墓志。盖为盝(lù )顶,篆书“唐安平郡夫人王氏墓”9字,四周刻花纹图案。志文隶书,48行(后24行转刻于盖背),行29字。首行题“有唐安平县君、赠安平郡夫人王氏墓志”。首行下题“颍阳县丞徐珙书”。首二行记有:“族孙监察御史(王)颂为志”。

深度品鉴

此志特殊之处是志文较为冗长,近1400字[1],以至于志石正面刻不下,转到了志盖的背面镌刻,这也是唐人敢于突破前人刻石习惯的大胆创新。为我们了解志主的事迹提拱了非常详实的资料。这么冗长的志文写了一位女性的什么事迹呢?这篇志文不仅写了志主王媛的先祖世系、婚姻家庭,并用平和通俗的语言引用志主生前的话语,对其教诲子女、诚敬持家的生平事迹进行了描述,一般来讲,官宦人家的正妻大多不见于正史。河南博物院藏《王媛墓志》为我们了解唐代官宦人家的正妻生活状态及中唐贵族女性生活提供了真实的记录。

图一  王媛墓志盖 

据志文记载:王氏,讳媛,字正一,太原晋阳人。后魏征虏将军广业之五代孙。曾祖宝伦,北齐汾州司马;祖仁绪,隋文林馆学士;父惠子,不事王侯。按志文,王媛出身官宦世家,但官职不显。王媛婚前“孝敏自衷,宽明达礼”,十三岁嫁与安平公博陵府崔暟(kǎi),婚后做人处世谦让平和,“衣必命而后袭,膳有嘉而先馈,若奉所尊焉。”志文用具体事例来说明夫人在家困难之时,任劳任怨,谦让持家:“咸通之岁,关辅阻饥,府君(指其夫崔暟)为率更寺丞。素业清约,位才非隐,禄未充家,孤遗聚居,稚孺盈抱。夫人于是劬(qú)劳自嗛,推美分甘,至乐融而且康,众心馁而无怨。”在崔氏大家族中,辅佐丈夫维护家族的团结,“使六亲邕邕,二族交泰?”志文也记载了在丈夫官场受挫时,王媛的表现与开明,志载:“寻以外戚专朝,忠臣削迹,府君因事而退,拂衣就闲。夫人清静无欲,听从有裕,即荆布而安,舍丘园而逸。”崔暟后起为汝州长史,并封为安平县开国男加朝散大夫,王氏封为安平县君。

丈夫崔暟死后,其长子崔浑“既练而殁”。面临丧夫丧子之痛的王媛转向事佛以求清心寡欲,志载:“夫人雅好释理,会通众妙,虽哭无昼夜,而心照玄空。情理外敷,道情深入,爰抚孤弱,济于艰难。”志中通过对少子崔沔的劝教之语,来说明志主对子女的苦心善导。志曰:“汝门绪不昌,令兄夭丧,宜恭恩命,以承家业,朝廷孝理,亦将及于汝也。”后来崔沔在王氏的教导下自秘书少监迁左庶子加朝散大夫,按当进的叙封制度,夫人当进封太君,亟请申叙,夫人则婉言谢绝,以自己无功于朝廷,“而坐致荣进,将何以安之?吾承先大夫余荫,旧封县君,不愿有所加也。”卒不许叙,天下称仁。文中称叹,正是由于夫人教育有方,子孙才能“行光邦国”,正是由于夫人和睦善处,才使家族“乡党称悌,安土忘贫。满堂常乐。和之至也。”志文记载王媛晚年病疾缠身,面对死亡泰然自若,顺应自然,志载:“儿女进药,衔悲固请。曰:强为汝饮之,知无益也。”后寝疾凡三十六日,以开元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终于东都崇政里第,春秋七十有四。王媛死后先假葬于邙山,此志是在其夫崔公死后72年,崔家重修坟茔时镌刻。志铭后补记了王媛次子崔沔,服阙,官拜中书侍郎,于开元十一年上言玄宗“以加阶之恩追赠邑号”。制赠夫人安平郡太君。以大历十三年四月八日,由嫡孙崔祐甫奉夫人之棺附葬于安平公(其夫崔暟)之墓。

墓志文通过对墓主的言行的具体描述,生动具体地表现了志主做人处世的态度、鲜明的个性特征。志中以“文伯之母”、“展禽之妻”(见《国语鲁语》)的典故来喻王媛品行高尚,知书达礼。此文书写方式明白晓畅,是唐大历以后墓志在体裁上革新的反映。王媛志与其夫崔暟志同藏于河南博物院,据崔暟志记载,崔暟子孙有元子崔浑、次子崔沔及其孙崔孟孙、崔众甫、崔夷甫、崔成甫、崔祐甫等。其中崔祐甫墓志藏于河南博物院,是院藏唯一的一盒保存完好的唐代宰相级别的墓志(见相关链接二)。值得一提的是院藏这三方墓志的书法皆为隶书,同出于当时著名书法家徐珙。其隶书除点画沿用汉隶笔法圆润而顿挫外,将汉隶中的篆味去掉,以楷入隶,结体加高,波磔消失,成为唐隶特有的风貌。

图二  王媛墓志拓本(局部)

文化解读

如果说男子的人生价值主要体现在继承家学德业与立功仕宦上,那么女子的人生价值则多体现在家庭礼法的实践上。女性墓志的志文对墓主生前价值的肯定,多以儒家“三从四德”的颂扬为导向,强调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四个方面,她们大多贞、顺、淑、节、孝,深谙持家、治家之道,在家中能奉上接下,知书达礼,善事公婆,相夫教子,忍让谦和,使大家庭“长幼克谐,小大斯穆”。例如晋《管洛墓碑》载主人管洛“祇奉姑舅(古人称公婆为舅姑),接事夫主”,唐《王方大墓志》载其虽身处富家,但能作到“貨不藏己,贵而能贫。衣无珍华,食必蔬素”。唐《王媛墓志》载其在丈夫身处逆境之时能辅佐丈夫维护家族的团结,“使六亲邕邕,二族交泰!”唐《王琳墓志》 记载墓主辅佐丈夫持家的美德,曰:“余(其夫徐峤)自弱冠,登于仕途,克俭克勤,靡私靡费,尝无囊箧之蓄,固存俸禄之余。”其妻王琳 “允遵辅佐”,使“中外戚属钦裕慕仁,若众鸟之赴春林,族云之归晴阜矣!”。晚唐《崔氏夫人卢氏墓志》则记述了卢氏在丈夫死后,抚育丈夫前妻之子成人的事迹。她们皆可谓“备修妇道”的代表。

墓志中还反映了古代妇女生育及健康状况,如西晋《孙松墓志》的志主出身官宦人家,以二十九岁妙龄早逝,生育二子,皆早亡,母子三人合葬。唐《卢知宗夫人郑氏》和宋《富氏墓志》的志主皆因产难早卒,明《长汀县主朱氏墓志》的志主朱氏亦因“病孕不起”而亡。唐《崔蹈规墓志》的志主则因乳病早逝。墓志中在反映女性文化修养方面多记她们的阅读活动,如北魏《冯迎男墓志》,志主年少即“博达坟典,手不释卷”,十五岁蒙授宫内御作女尚书。北宋《黄氏墓志》中记其“读《左氏春秋》与《烈女传》”,宋《镡氏墓志》载志主教子时,“手执诗书,躬自训导”。另外,这些女性志文几乎都记载了她们的宗教信仰,她们大多敬佛事,有的诵经聊以自慰、有的烧香敬佛求得心安、有的最终看破红尘出家为尼。还有信奉道教的信徒,如唐志中刘知柔、马凌虚墓志,刘知柔修炼茅山宗上清派道术,马凌虚为大燕圣武观女道士。

女性墓志的出土量大,涉及的史料较多,有些志铭就是一篇女性一生生活的实录,社会各阶层女性墓志对研究当时女性生活状况、古代官员家属待遇及女性文学大有裨益。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所提及的墓志为封建社会各阶层有代表的墓志,以期能引起读者足够的重视,也为对古代女性生活感兴趣的研究者提供珍贵的史料参考。

比较研究

墓志在全国出土很多,其中记载女性事迹的墓志约占全部墓志的三分之一左右。在中国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法约束下,男主外,女主内,广大妇女很少能从事社会活动和户外生产活动,正史中多不给女性立传,即便立传,如唐代平阳公主,曾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其传不过区区百字,女性墓志首题中多突出其夫官职或出身地位,也说明了古代妇女的从属性和依附性。女性墓志中志主的身份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上至皇帝嫔妃、室室配偶、宗室之女及出身显宦名相之家的妇女,下有出身一般的平民、宫女及青楼妓女。各阶层女性墓志的文献资料为我们了解当时的女性生活情况展现了丰满多彩的历史画面。

河南出土皇帝嫔妃级别的墓志多见于西晋和北朝,如晋《左棻墓志》,北魏《显祖献文皇帝嫔侯夫人墓志》、《世宗宣武皇帝嫔夫人司马显姿墓志》、《文成皇帝夫人于仙姬墓志》等。其中,《左棻墓志》的志主左棻,出身寒门弱族,乃西晋文学家左思之妹,才华出众,所遗文学作品数量可观,在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才华被纳为晋武帝贵嫔。西晋《徐美人墓志》中的主人徐义,身份原本为晋惠帝贾皇后之乳母,因有功于皇后被拜为美人,当属此级别墓志。宗室之配偶墓志,有的称妃、有的称妻。如北魏《元寿妃麴氏墓志》、《元继妃石婉墓志》、《元珽妻穆玉容墓志墓志》,唐《李皋妃崔氏墓志》、明《郑王妃刘氏墓志》等。北魏《元纯陀墓志》、《元瑛墓志》(魏孝文帝之女,称长乐公主)、《唐信安县主李氏墓志》(李氏之父吴王李恪为太宗李世民第三子)、《沛郡夫人武氏墓志》(唐高宗与武则天的小女儿太平公主的第二女)、《庞夷远妻李氏墓志》、《明长汀县主朱氏墓志》的志主皆为出身皇帝宗室的女性。其中北魏《元纯陀墓志》的志主本为宗室之女,后因丧夫成为比丘尼,她于初笄之年,言归穆氏,后其夫逝,再嫁文定邢公。夫妇“好如琴瑟,和若埙篪(chí)。”后其夫邢公谢世,她誓不改嫁,托体法门。寡居历时十五载。死后没有与丈夫合葬。也说明当时贵族女性再嫁为常事。 隋唐以后,出身显宦名相之家的女性墓志较多,如唐崔沔妻《王方大墓志》、唐李德裕妻《刘知柔墓志》、《卢知宗夫人郑氏墓志》、崔暟妻《王媛墓志》,徐峤妻《王琳墓志》,宋苏适妻《黄氏墓志》、冯京妻《富氏墓志》[2]等,志主皆为上层官僚之妻。其中唐《刘知柔墓志》的志主为唐名相李德裕妻,其志铭是李德裕为“亡妻”亲撰,《王琳墓志》的志主为唐润州刺史徐峤正妻,志文不仅是徐峤为“亡妻”亲撰,而且当时著名书法名家颜真卿亲为书丹,凡九百余字,形体阔大,书于界格内,每格径达2.8厘米,是颜真卿三十多岁时的佳作,甚为珍贵。

身份较低的官员妾的墓志也是研究女性社会的重要方面,如唐大和三年(829年)《徐盼墓志》(现藏洛阳古代艺术馆),即为“亡妾”墓志的代表。志石长、宽均56厘米,志石正方形,志文隶书20 行,满行 23字。首行题:“滑州瑶台观女真徐氏墓志铭并序”。志文为其夫李德裕所写,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叙事,记载了其妾归嫁年龄、生育及美艳不俗的外貌。志载 “余自御史丞出镇金陵,徐氏年十六,以才惠归我,长育二子。勤劳八年。惟尔有绝代之姿,掩于群萃;有因心之孝,合于礼经。其处众也,若芙蓉之出苹萍,随和之映珉砾;其立操也,如昌花之秀深泽,菊英之耀岁寒。”对其妾的早逝,志文表达了叹惜之情:“嗟乎!崖谷之兰,植于庭则易朽;江潭之翠,驯于人则不久。岂天意希奇,芳于近玩,不钟美于凡情?”志铭为七言骚体诗,读来婉转悠扬。李德裕,两《唐书》有传,官至宰相。此志为其于大和三年为亡妾所写,笔调哀怨,情真意切。时值李德裕受牛李两党排斥,志大难抒,其意亦冷,其情也哀。抛却政治因素,此志文笔优美,如含英咀华,不失为一篇隽永之文。李德裕被贬海南崖州时曾为亡妻刘知柔撰写墓志(现藏千唐志斋),文风迥异。两者相对比。亡妻墓志重在表彰其相夫教子的道德操行,亡妾墓志则多直接描写其美貌色艺。

身份卑微的宫女墓志和妓女墓志也是古代女性生活的真实写照。现能见到的隋唐宫女墓志超过一百方,这批墓志全无作者署名,志题均署“某品宫人墓志”,大多以“宫人不知何许人也”开始,均属内学士的程序之作,如《唐五品宫人墓志》为此类墓志的代表。史籍有关宫人的记载甚少,两《唐书》只记载了一名宫人。因此隋唐宫人墓志价值不可忽视。在西安碑林博物馆藏有一方唐代咸通六年(865年)妓女墓志,题为《故妓人清河张氏墓志》[3]。为其夫李从质亲撰。李从质在文中对张氏的美丽十分欣赏,称其“色艳体闲,代无罕比”,“温柔淑愿,雅静沉妍”,与唐人为正妻所修的墓志只是夸奖才德而绝不及于相貌颜色大相径庭。 墓志虽短,不到160字,却包含了不少信息,而且因为是真人真事,又是妓人的主人所撰,没有文学作品所常有的夸张,所以史料价值极高,十分珍贵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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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的起源和发展

碑的起源早于墓志,先有碑,后有志,两者在文化上有渊源关系。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主要记述死者姓名、卒年和生平事迹。墓志濫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

墓志的产生与墓葬中标志墓主人身份的社会习俗有很大的关系。考古发掘证明,商周时期的墓葬中尚没有发现明确用于说明墓主姓名的铭刻。学者们是根据陪葬的青铜器和器物上的铭文,结合文献记载来推测墓主身份官职。秦汉时期的考古发掘表明,当时已经存在着标志墓中死者身份的志墓风气,但还没有固定的器物。1979年12月,秦始皇陵考古队在临潼县赵背户村发掘修建始皇陵的秦刑徒墓中,发现了18件刻在残瓦上的姓名籍贯刻辞。这批草率刻写在建筑用瓦残片上的铭文记录了建陵死者的籍贯身份与姓名,与后代墓志的作用、埋设方式已十分相近,已经具备了标志墓中死者的性质,有人称它们是最早的墓志。建国以来,在洛阳地区的基建工程与考古发掘中曾经大量出土东汉刑徒砖。这些砖铭一般都注明死者名籍、身份、卒年月日,有些还加注此为尸骨所在,似为迁葬认尸使用。明徐师曾在《文体明辨》谓墓志:“勒石加盖,埋于圹前三尺之地,以为异时陵谷变迁之防。”刑徒墓砖铭在形制与铭文内容上与后来的石质墓志相去甚远,但是它的埋设目的与后来的石墓志基本相同。

除了刑徒砖之外,在秦汉时期的丧葬礼仪中,还存在着用不同方式标识墓主姓名、身份的习俗。第一种是玺印。春秋战国时期,玺印已普遍使用,生前人们把印章随身携带,死后系在腰带上随同下葬。所以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出土有相当数量的官私名印,到了汉代,墓葬中出土的印章更为普遍。这种印章与商周随葬器物一样,都是生前使用的东西,不是死后刻意为之的标识墓主身份的器物。但后来的墓志盖上的铭文与秦汉玺印非常相似,犹如死者生前的印章。第二种是告地状。告地状属宗教迷信用品,是随葬品处于原始阶段的产物。目前仅见于西汉早期墓葬中,它是仿效阳间官司文书,将死者名籍和随葬品移交给地下官吏的告地状的实物,其目的是通神,但同时也起到了标志死者的作用。实际上墓志乃藏于圹中,并非为生人制作,“自非开发,莫之睹也。”冥冥之中,有告知神灵的作用。第三种是铭旌。在东汉时期的墓葬中,发现有覆盖在棺柩上铭旌,纯粹是用来标明死者名籍的。它们在丧礼过程中树于柩前,埋葬时覆在柩上。这种布质的柩铭,不易保存,出土发现也不多。第四种是附属在石棺或其它石料上的铭刻。为了让铭刻保存久远,人们便把柩铭刻在了石棺上。东汉盛行厚葬,多用石头砌建椁室,此时人们把墓主的信息刻在墓葬中的黄肠石上、画像石的画像旁或石门的门楣上。如南阳出土的建宁三年(170年)许阿瞿画像石题记。这些与棺柩上的题刻一样皆是附刻在墓葬中,没有专门加工制作。这些没有形成固定的墓志形式的带文字的各种质地的器物皆可标识墓主的身份,是为墓志的滥觞。

图三  东汉许阿瞿墓志

东汉厚葬为孝的社会思潮影响下,出现了画像石墓这样耗资巨大的大型石质墓葬,与之相应,地面上丰碑巨碣林立,宣扬墓主功德品行的碑文在汉代逐渐形成了一种专门的文体,墓碑也成了当时社会等级的一种标志。魏武帝曹操平定冀州后,下令停止厚葬,主张薄葬,并身体力行。据南朝梁沈约《宋书 礼志二》记载:“汉以后,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凋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晋承魏制,晋武帝时有了严禁立碑的法令。于是墓碑从地面上消失了,但人们仍旧要刻碑纪念故人,又不敢违背禁令,这样树立在墓外的碑刻减少,转而埋入地下,于是出现了仿照碑形竖立在墓室中的小型碑状墓志。这种碑一般高不过一米,宽度在半米之内,直立圹中,与后世墓志平放不同,故无盖而有额,只是比汉碑小得多。如晋张朗墓碑、和晋元康九年(299年)《徐美人墓志》,为螭首和圭首长方形,上刻铭文已具备墓志铭的形式。辽宁发掘的北魏《刘贤墓志》最能体现墓碑和墓志在文化上的承接关系,此志小碑形,螭首龟座,碑额刻写“刘贤墓志”四字。这种仿照碑式志墓的遗风至南北朝墓志形体没有完全定型之前也常见到。

 图四  晋张朗墓碑  

图五  晋徐美人墓志

南北朝时期,墓志形体内容在此时逐渐规范统一。现存较早出现“墓志”这一名称的以山东益都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年)刘怀民墓志为代表,此墓志已具备方形石质的特征。墓碑转入地下,在文体、刻制工艺、形制等方面都给墓志的形成以极大影响。由于立碑式不适于墓中使用,圆螭首和圭首这些与碑接近的形状逐渐淘汰,仿照碑额的形制制作了墓志盖,这种志盖也吸收了其他明器(如盒、奁)形制特点,大多为盝顶盒式,后来逐渐成为普遍使用的墓志盖基本形状。现存最早的有盖墓志出现在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以洛阳正始二年(505年)《寇臻墓志》为代表。南北朝时期墓志的文体逐渐完善,内容包括对死者姓名、籍贯、生平事迹、官职履历、卒年葬地及谱系等,文后还有四言韵文的铭辞。后世的墓志基本上沿袭这种格式。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将墓志列为一类文体,并与碑铭分开,使墓志在古文献中第一次登上大雅之堂。此后在墓中设有墓志已是封建官员、贵族与一些世家子弟葬礼中普遍采用的丧礼用品。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礼仪制度和文明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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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嫡孙崔祐甫墓志

——保存完好的唐代宰相级别的墓志

博陵崔氏为唐代望族,崔暟(见相关链接三)、崔沔(见相关链接四)、崔祐甫祖孙三代为唐代重臣名相,崔暟妻王媛、崔沔妻王方大及其后裔崔纾、崔严爱墓志等集中反映了崔氏家族的情况,是唐家族墓志群体的代表。其中王媛之嫡孙崔祐甫墓志藏于河南博物院,刻于唐建中元年(780年),高、宽皆为107厘米、厚21厘米,亦在洛阳出土。是院藏唯一的一盒保存完好的唐代宰相级别的墓志。志石四方形。盖为盝顶,顶篆书“有唐相国赠太傅崔公墓志铭”3行12字,四周阴刻花草纹。志文隶书,38行,行42字。首行题“有唐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常山县开国子、赠太傅、博陵崔公墓铭并序”。邵说撰文,徐珙书,李阳冰篆盖。

图六  崔祐甫墓志盖

 图七  崔祐甫墓志

崔祐甫,两《唐书》有传,历官唐代宗、德宗两朝。在德宗时官位相国,朝政清明,惜仅为相一年即卒。志中所记祐甫册封、卒葬时间两《唐书》均未言及,可补史缺。志中还反映了中唐时期安史之乱、社会动荡,仕人南迁避难的史实。志载:公讳祐甫,字贻孙,代为冠族。“高祖,隋赵王府长史弘峻;曾祖,皇洛县令俨,大父;库部员外郎、汝州长史、赠卫尉少卿皑;列考,中书侍郎、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孝公沔”。祐甫幼年凭贵胄子弟可入崇文馆就学,但他不屑门荫入仕之道,曰:“此朝廷赏延所及,非身扬名之道。”竞不之就。“年二十五,乡贡进士高第。时辈多朋党请谒,以务声华,公独不然,端居以得之。调补秘书省校书郎,转寿安尉。”撰者就此赞扬了祐甫不慕虚荣,务真求实的品德。

安史之乱,国家动荡不安,祐甫带家族百口南迁避难,并主动要求到南方江西幕府任职,志曰:“属禄山构祸,东周陷没。公提挈百口,间道南迁,讫于贼平,终能保全。”在江西幕府任庐陵郡司马、洪州司马,入朝为起居舍人,历司勋、吏部二员外郎。任官之际,公叹曰:“羁孤满室,尚寓江南,滔滔不归,富贵何有!”,“遂出佐江西廉使,改试著作郎兼殿中侍御史。”志文对其“厚亲戚,薄荣名”的品行进行了赞扬。后“转检校吏部郎中,改永平军行军司马,金印紫绶,兼中司之秩、入为中书舍人”。

志文用具体事例说明祐甫性格刚正率直,朝政多所匡辅。“有献猫乳鼠者,百辟皆贺,公独不贺,立草其奏曰:‘祀典迎猫,为除田鼠,今反乳之,是执法者不能触邪,理兵者不能御寇,天戒若此,庸可或乎!’”代宗纳其言,寻知吏部选事。779年,德宗嗣立,祐甫曾被贬为河南少尹。不久众望所归,祐甫加官进爵,位至宰相。志称“当国以退(德宗上台,常兖罢相),俾公代之。”超拜银青光禄大夫,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太清太微宫使,崇玄弘文馆大学士。后转中书侍郎,集贤殿、崇文馆大学士,修国史,封常山县开国子,平章事如故。时德宗李适勤政纳言,朝政“事无巨细,悉关决于公”。 祐甫为相国后,因疾病日重,“手不能书,口占以对”,不能上朝辅政,“自是每军国大务,朝廷疑事,辄降中贵就第密访所安。”建中元年六月一日薨于京师静恭里第,春秋六十。册赠太傅,以其从子为后,赐名曰植。以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有司奉诏,备礼葬于河南邙山之先茔。夫人太原王氏,有一女。可知祐甫无子,故以从子为后。

志文撰写、篆盖、书丹者皆为唐代名家。撰文者邵说,相州安阳人。曾在郭子仪幕下任职。累迁吏部侍郎、太子詹事,以才干称。志文以散体为主,语言精炼,减少了以往华丽词藻和溢美夸饰之词,而是引用具体的事例和志主生前话语,集叙事、议论、抒情于一体,生动形象地刻划了唐朝中期嫉恶如仇、刚正直言、匡辅朝政的一代名相的动人形象。篆盖者李阳冰,河北赵县人,是大诗人李白的从叔,官至“将作监”。他好古善属文,篆品绝妙入神,被誉为继“小篆之祖—李斯”之后的第一能手。其字体笔画特点圆活姿媚,纤细如线,刚劲似铁,别具一格。可谓“笔中之雄也”。 大诗人李白曾作诗对他大加赞扬,诗曰:“吾家有季父,杰出圣代英”,“落篆洒篆文,崩云使人惊”。此志篆文保存完好,弥足珍贵。志文书丹者徐珙,是唐隶书大家,其书以楷入隶,波磔秀美,遒劲端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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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之夫——崔暟墓志

王媛之夫崔暟墓志也藏于河南博物院。志石并盖正方形,唐大历十三年(778年)四月九日葬,志石高103.4厘米,宽103.8厘米,志盖高、宽均105厘米,1929年洛阳市张羊村北瓦店西北出土。志主崔暟,正史无传,此志可补史之缺漏。

志文隶书,阴阳两面刻字。阳刻28行,满行33字;阴刻26行,满行 31字。志文长达一千七百字。首题:“有唐朝散大夫守汝州长史上柱国安平县开国男赠卫尉少卿崔公墓志”。首2至3行记曰:“初,安平公之薨也,以神龙元年(706年)十有一月二十四日,假葬于邙山。晋阳县尉吴少微、富嘉谟同为志曰。”可知此志为崔暟死后72年,崔家重修坟茔而刻,故有此语。

据志载:博陵崔公,讳暟,十八岁,“以门胄齿太学”。十九岁,“精春秋左氏传登科,冠曰慈明。首拜雍州参军事,次左骁卫兵曹,次蒲州司法。”时中书令李敬玄、侍中郝处俊,为朝中重臣,“以率更职典刑礼咨公为丞,俾辑宫事。”志文用具体事例称颂志主在大家族中慷慨无私,诚恳助人,待亲族的遗子如己出的高尚品德。志载:公之仲昆崔暶、姊婿杜续,“以主客郎中终,而兄亦早殁。公奉嫂及姊,尽禄无匮。其后相次沦亡,公家贫,庀丧莫给,乃鬻僮马以葬。群甥呱呱,开口待哺,公之数子,咸孺慕焉。彼餐而厌,以鍸予子。”恰遇饥荒之年,“阖门不粒,几乎毕毙。”此时,“朝廷嘉之,迁尚书库部员外郎,时年三十八岁”。后特除喜安令。志主在官场遭妒,官员互相倾轧,贬任醴泉令、钱唐令等职,志载其遭贬后:“闭门十年,寝食蓬藿,终不自列,久乃事白,授相州内黄令。迁洛州陆浑令。”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官场沉浮不定,先后出任渑池令、润州司马。后因不满张昌期继任汝州长史,喟然叹曰:“吾老矣,安能折腰于此竖乎?”遂抗疏而归。“皇圣中兴(应为唐玄宗继位后),旧德咸秩,以安平之三百户爵公为开国男焉。”

志文记载崔暟儒、释、道三教兼习,尤其在儒家经典方面造诣颇高。志载其父崔俨在蜀任职期间,志主才十几岁,黄门侍郎齐璿长己倍之,与公同授《春秋》三传于成都讲肆,“公日诵数千言,有疑问异旨不能断者,公輙为之辩精,齐氏之子未尝不北面焉。”志主博考五经,承继了烈曾(曾祖)崔訦、烈祖(祖)崔弘峻的世业。除此之外,崔暟“尤好老氏《道德》,《金刚》、《般若》,尝诫子监察御史浑、陆浑主簿沔曰:‘吾之《诗》、《书》、《礼》、《易》,皆吾先人于吴郡陆德明、鲁国孔颖达重申讨核,以传于吾,吾以授汝。汝能勤而行之,则不坠先训矣。’因修家记,著《六官适时论》。”神龙元年七月八日,志主七十有四,终于东都履道里之私第。病时遗言:“吾家尚素薄,身殁之后,敛以时服。”

志铭后补述二个内容:一为崔暟的子孙名讳、为官及死亡的情况,包括元子崔浑、次子崔沔及其孙崔孟孙、崔众甫、崔夷甫、崔成甫、崔祐甫等。因崔沔官高位显,对其生平历官、赠谥官号及其子成甫、祐甫的历官情况进行了陈述。对其子孙后代繁衍情况一直写到成甫的三子一孙。另一内容陈述先祖坟茔由京兆咸阳北原迁至洛阳的缘由。可知崔氏祖茔原在咸阳,由于安平公崔暟在洛阳为官,“故家复东徙”。“自后继代,家于瀍洛”,不再西迁。

志文涉及到唐初及则天时的历史人物李敬玄、郝处俊、卢弘怿、张昌期等人,其事可与史相参证。志文语言精炼,叙事生动感人,形象跃然纸上。值得一提的是,志文撰写者吴少微、富嘉谟,皆为唐代散文家。吴少微、富嘉谟文风相近,撰写碑文或颂诗,以经典为本,反对浮华的骈体文,使文坛风气为之一变,时人争慕,号称“富吴体”(或“吴富体”)。二人同撰此墓志文,写人记事典重质实,行文打破了以往先追述祖先几代的模式,在文中叙事时引出崔公先祖三代名讳及官职,是为独特之笔。其志铭四言、五言、骚体杂糅,读之抑扬顿挫,摇曳多姿。二人的文章散佚较多,这一墓志是了解富吴体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

志文隶书,无书者姓名,其字体与王媛墓志如出一辙,当皆为徐珙书。崔暟墓志形制之大,字数之多,为唐代墓志所少见。

 

相关链接四:

王媛之子——崔沔墓志

王媛的小儿子崔沔墓志,现藏开封市博物馆。志盖正方形,盖、石均完好。唐大历十三年(778年)四月八日葬,志盖高、宽均98厘米、厚22厘米;志石高、宽均98厘米,厚18厘米。洛阳出土。

崔沔,两《唐书》有传。志盖盝顶,四周有阴线刻花草纹,顶篆书:“有唐尚书左仆射崔孝公之墓”3行12字。志石正方形,隶书52行(后26行刻于盖之背面),行31字,李邕撰文,徐珙书丹。首行题:“有唐通议大夫守大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孝公墓志”。墓志主要介绍了崔沔的三世先祖名讳、职官及他本人官职升迁情况。

据志载:崔沔,博陵安平人。曾祖讳弘峻府君,隋银青光禄大夫,赵王长史:祖讳俨府君,皇朝益州雒县令;考讳暟府君,朝散大夫、汝州长史,安平县开国男,赠卫尉少卿。崔沔 二十四岁,乡贡进士擢第,后历任麟台校书郎、洛州陆浑主簿、左补阙、殿中侍御史、起居舍人、给事中等职,屡经升迁,历官礼部侍郎加朝散大夫、中书侍郎、魏州刺史等职。志载:“皇上有事泰山,观大礼,加朝议大夫。”又分掌吏部选事,入为左散骑常侍兼判国子祭酒。官至太子宾客兼怀州刺史并加通议大夫,终东都副留守。春秋六十有七,以开元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薨于居守之内馆,圣上哀悼,追赠礼部尚书,谥曰孝。嗣子祐甫(见相关链接二),仕为朝散大夫权知中书舍人事赐紫金鱼袋。永泰中,天子有事南郊,旌宠旧德,因此又赠其父左仆射。以开元二十九年十二月权窆于邙山,以大历十三年四月八日与太原郡太夫人王氏合葬于邙山之平乐原。志文还记载了崔沔在史籍编纂方面的成就:“注《老子道德经》,文集三十卷。”并褒扬了他生活节俭的品行:“位事则高,家节以约,幣其衣服,粝其鼎方,虽道际于尊,而俭逼于下。”因此在紧急困难之时,人不堪忧。

志文作者还记述了李邕与崔沔的情深心知的友情:“邕十三同学,二十同游,书连榻于蓬山,夕比烛于书幌,直则为友,道则为师。”志文评价崔沔一生廉洁奉公,俭约自守,勤政爱民,与《新唐书》中所记“纯谨无二言,事亲笃孝”基本相合,对崔沔的一生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可与史传互为补充。志文记述沔注《老子道德经》一事,传失载,关于崔沔卒葬年月,改葬的时间、地点等问题,史书中不详,这些可补史缺。


参考文献

[1] 录文见: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63,页1803。

[2] 本文所选墓志除《故妓人清河张氏墓志》外,皆录入谭淑琴主编:《中原文化大典•文物典•石刻卷•碑刻墓志卷》。

[3] 见西安碑林博物馆赵力光编:《鸳鸯七志斋藏石》,293页,三秦出版社。

趣味猜想

猜想一:你发现了吗?上述墓志中王媛墓志、王媛之夫崔暟墓志、王媛之子崔沔墓志中,三人虽然死的时间都不同,但下葬的时间都是唐大历十三年(778年)。为什么呢?

猜想二:这几方墓志都是唐代名家用隶书书写(请参见王媛墓志拓片),大家都知道隶书出现在汉代,东汉是隶书的鼎盛时期,唐代楷书可谓登峰造极。那为什么这几方墓志都是隶书呢?你能看出唐隶与汉隶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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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谭淑琴,河南博物院副研究员,河南大学中文系毕业。1986年参加工作至今,在文博考古岗位上已工作25年,主要致力于古代石刻如汉画像石、碑刻墓志和古代佛教造像艺术三方面的研究。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参与编著的文字已达40万字,其中论文《试论汉画铺首的渊源》、《汉画“聂政自屠”应为“伍子胥自刎”》、《试论维摩经变所体现的中国艺术精神的嬗变》被评为院科研成果奖。2008年主编国家级重点工程《中原文化大典•文物典•碑刻墓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