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绿松石铜剑
文物名片

嵌绿松石铜剑,青铜,春秋晚期,通长41.3厘米。1980年出土于河南省固始县。现藏河南博物院。

深度品鉴

1980年1月,固始县白狮子地发现一座春秋晚期的木椁墓,在内外椁之间的东南部中出土了这件嵌绿松石铜剑。

该剑由四个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为剑身、剑格、剑茎和剑首。

图1 剑首

剑身中部起脊直达剑锋,剑刃至剑身约三分之一处内收,前聚成锋。剑身表面略内凹。剑格表面镶嵌绿松石,剑格与剑身基本平齐。柱茎,茎上有双箍,箍上也镶嵌有绿松石。圆盘形剑首,上有12道圈。[1]

该剑剑格基本与剑身平齐和茎上有双箍是这一时期青铜剑与后世剑在形制上的主要区别。于1974年出土的居延汉简《相剑刀》册记载:“欲知剑利善、故器者,起拔之,视之身中无推处者,故器也。”关于“推处”,马明达先生认为是“剑格”。[2]后世剑的剑格远宽于剑身,便于直刺时的发力,同时也有利格斗时对手、腕的防护,而“故器”则没有推处,“故器”指的就是嵌绿松石铜剑这种类型的剑。《相剑刀》册中“无推处”的意思应是剑格与剑身同宽或基本同宽。

文化解读

关于剑的起源,传世文献中的相关记载非常多,最主要的有两种观点,其一是黄帝作剑说,《史记·黄帝本纪》记载:“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 《孙膑兵法·势备》记载:“皇帝作剑。” 其二是蚩尤作剑说,《管子·数地篇》记载:“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恺、矛、戟,此剑之始也。” 统合两种观点,可以看出在中国的传世文献中剑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的中原地区。

关于剑的使用,传世文献也有很多加载,《史记·周本纪》记载,牧野之战后周武王在朝歌对纣王尸体“击之以轻剑,斩之以黄钺,……散宜生、太颠、夭皆执剑以卫武王。” 《左传》中十多处关于剑的记载,其中有两处是剑用于战事、格斗的记载,一处是昭公二十七年“设诸置剑于鱼中以进,抽剑剌王”,另一处是昭公二十一年“齐乌枝鸣曰:‘用少莫如齐致死,齐致死莫如去备。彼多兵矣,请皆用剑。’”,当时宋国发生叛乱,叛乱得到了南方吴国的支持,齐国出兵帮助宋国,齐宋联军击败吴军,但叛军又击败了宋军,当时齐国大夫乌枝鸣戍守宋都,见情势危急,虽说了如上的话。随后率军在新里击败叛军。剑在《战国策》中出现的次数非常多,但从《齐策》卷六“大冠若箕,修剑拄颐”的记载来看,应属于铁制剑。青铜剑的长度很难达到“修剑拄颐”的地步。从传世文献的记载看,青铜剑至少在商末周初就已经应用于战事,成为军中的制式装备。

考古资料显示的情况与传世文献传达出的信息大相径庭。第一,黄河中下游地区考古发掘出土时代最早的剑属于商代末期。1978年4月,山西柳林发现一座墓葬,综合各方资料看属于商代末期。墓中有青铜短剑一件。但从墓中出土的其他器物,如靴形器、青铜盔、青铜矛的形制以及格斗兵器的组合看,该墓的文化背景更接近于北方草原文明。同样的情况还出现陕北等中原文明与草原文明交汇地区。中原文明核心区的墓葬中在夏商两代均未发现青铜剑。

到了西周早期,青铜剑开始出现在中原文明体系中社会级别较高的墓葬里。如河南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这是一座商末周初的墓葬,墓主为方国国君。北京西南郊房山县琉璃河镇西周早期的的52、53号墓,墓主为低级别的贵族。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早期墓葬M2,墓主为级别较高的军事将领。陕西宝鸡竹园沟西周早期墓葬BZM13,墓主也为级别较高的军事将领。

虽然西周早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出土青铜剑的墓葬发现多座,但整体来看,剑在当时的青铜格斗兵器体系中仍属特例,一是数量少,二是没有普遍装备,三是形制短小,无法在野战中发挥大的作用。

这一时期的剑从形制上看,应与山西柳林的铜剑属于一个文化体系,非中原文明的产物。

因此,从考古材料看,剑的出现没有传世文献记载的那么早;其次,剑并非中原文明的产物,应是源自北方草原文明。也有学者认为,剑源自巴蜀文明,如田伟先生就认为早期青铜剑的一型就是“处于西南的巴蜀等国是西周的重要盟友,并参与了周灭商之战。而起源于该地的巴蜀式扁茎柳叶剑(Aa型剑)正是在这一时期传至西周。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武王击纣所持之‘轻吕’应即此类剑。” [3] “轻吕”就是轻剑,田伟先生所说的武王用“轻吕”击纣王尸体一事见于《逸周书·克殷解》,武王“乃克射之,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太史公在作《史记》的时候也用了这段儿史料,只是将“轻吕”改为了轻剑。从考古材料来看,《逸周书》和《史记》中武王用剑击纣王尸体的记载应该是可能的。

商代的格斗兵器主要分为击、刺两大类,击兵主要为戈、钺,而钺作为军权的标志,其象征意义大于实战用途,因此主要的击兵是戈。戈除了横击之外,还可以用来摏、勾,功能全面,但戈在使用中的空档较大,同矛一样具有“架手易老”[4]的缺点。商代的刺兵主要要是矛,矛的缺点同戈基本一样。为弥补格斗兵器打击效能的不足,商人对格斗兵器进行改进。最初的改进是将戈与矛结合起来,这样就出现了中国最早的戟。另一种方式则是从其他文明体系中引进新的兵器。剑应该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入中原文明体系的。

剑在黄河中途下游地区出现后,其发展历程并不顺利。早期青铜剑散见于西周早期的零星墓葬里,数量稀少,相对于戈、矛等主流格斗兵器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体型短小,形制发展不完备,很难在格斗中发挥太大的作用。到了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柱脊剑出现,形制较早期匕首似的短剑有了很大发展。但剑格窄小,基本与剑身同宽,或宽出一点,在使用时发力不顺。到了春秋晚期,茎上带箍的青铜剑开始大量出现,相对于茎上无箍的剑而言,这种剑更有利于将持剑之手与剑合为一体,从而发挥剑能击能刺的优势,加上春秋时期步兵的兴起以及作战模式的演变,使剑开始成为军中的制式兵器。

剑形制的成熟,使其与戈一起成为最佳单兵格斗兵器组合,弥补了戈、戟的不足,成为当时军队中的标准配备。《荀子·议兵》记载,魏国的武卒“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1935年河南汲县山彪镇一号战国墓中出了两件青铜鉴,铜鉴的上层图案描述了两伍士卒互相攻杀的场景。图中许多士卒的格斗兵器配备是戈、剑和几戟、剑。[5]

图2 山彪镇出土铜鉴(1:56)上层图案(甲组)

至迟自春秋晚期开始,剑超出军事领域进入更广阔的文化领域,“季札挂剑”与“高山流水”一样成为歌颂友谊、悼念知音的佳话,庄子在谈论国是时以剑作比喻。其原因有二,其一,剑超出兵器范围进入了礼制层面;其二,剑超出军队范围进入民间,出现了剑士。

比较研究

同类型青铜剑出土数量较多,年代跨度大,地域范围广。

山东昌乐岳家河三期M112:1剑,时代约为春秋晚期,剑身后宽前窄,剑身中部起脊,剑格较厚与剑身后端基本平齐。柱状实茎,喇叭口型剑首。通长46.5厘米。[6]  

图3 山东昌乐岳家河三期M112:1剑  

河南淅川马川春秋晚期M148:2 剑,青色,实茎,双箍,广格,圆首内凹,隆脊无从,剑身约三分之一处微微内束。通长68厘米。[7]   

图4 河南淅川马川春秋晚期M148:2 剑

山东栖霞市金山战国早期M2:7剑,剑身后宽前窄,自前部约三分之一处内束直至剑锋。剑身中部起脊。宽格,格下端内凹,剑茎接于凹陷处,柱茎,上有2箍。圆首。通长44.4厘米。[8]   

图5 山东栖霞市金山战国早期M2:7剑

河南洛阳凯旋路南东周墓葬第三期97LM453:15剑,属于战国早中期。剑身较宽,后宽前窄。健身中部隆起成脊,脊两侧内凹。菱形窄薄格。柱状茎,茎上有两道箍,圆盘形首。通长39.3厘米。[9]

图6 河南洛阳凯旋路南东周墓葬第三期97LM453:15剑

郑州信和置业普罗旺世住宅小区战国中期M126:1剑,剑身自后部向前逐渐变窄。剑身中部起棱脊,脊两侧内凹形成血槽。尖舌形锋。窄格。柱状实茎,上有2箍。圆盘首微内凹。通长39.8厘米。[10]

图7 郑州信和置业普罗旺世住宅小区战国中期M126:1剑

山西长治分水岭53:17剑为战国中期剑,剑身后宽前窄,剑身中部起脊。窄格与剑身后端平齐柱茎,上有双箍,圆首。通长44厘米。 [11]

图8 山西长治分水岭53:17剑为战国中期剑

河北邯郸百家村战国中期墓的20:6剑为尖舌形锋,前部略内束,身中起脊,截面呈菱形。铜质剑格,上有错银纹饰。柱状柄,上有凸箍两道。圆形柄首。通长39厘米。[12]

图9 河北邯郸百家村战国中期墓的20:6剑

陕西高陵县战国中期秦墓M38:6剑,剑身宽扁,身中起脊,截面呈菱形。尖舌形锋。有格,柱状茎,上有两道箍,圆首。通长51厘米。 [13]

图10 陕西高陵县战国中期秦墓M38:6剑

山东淄博南韩村战国晚期M10:1,尖舌形锋,剑身较宽,身中起脊,有较浅的血槽。窄格,柱形茎,茎上有双箍,柄首呈喇叭口状。通长51.4厘米。[14]    

图11 山东淄博南韩村战国晚期M10:1剑

从出土地域看,该形制的剑见于山东、山西、山西、河南、河北等黄河中下游地区各个省份。是时间上看,从春秋晚期一直到战国晚期都在使用该型铜剑。从长度看,该型剑的长度在三十多厘米至近七十厘米之间,长度为四十厘米左右的剑为该型剑的主流。综合几方面的因素看,该型剑是春秋末期至战国晚期较为成熟与流行的青铜剑。   

相关链接

季札挂剑

“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

——《史记• 吴太伯世家》

越女论剑

“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具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

  ——《吴越春秋》

庄子论剑

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

庶人之剑,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庄子》


参考文献

[1] 信阳地区文管会,固始县文化局. 固始白狮子地一号和二号墓清理简报[J]. 中原文物,1981(4).

[2] 马明达. 居延汉简《相剑刀》册初探[J]. 敦煌学辑刊,1982(3).

[3] 田伟. 试论两周时期的青铜剑[J]. 考古学报,2013(4).

[4] 戚继光. 长兵短用说第十[M]//纪效新书. 北京: 中华书局,2001.

[5] 郭宝钧. 山彪镇与琉璃阁[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6] 山东省潍坊市博物馆,山东省昌乐县文管所.山东昌乐岳家河周墓[J].考古学报,1990(1).

[7]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 河南淅川县马川墓地东周墓葬的发掘[J]. 考古,2010(6).

[8] 烟台市文管会,栖霞市文管处. 山东栖霞市金山东周遗址的清理[J]. 考古,1996(4).

[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唐城工作队. 洛阳凯旋路南东周墓发掘报告[J]. 考古学报,2003(3).

[10] 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郑州信和置业普罗旺世住宅小区M126战国墓[J].中原文物,2009(3).

[11] 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第二次发掘[J]. 考古,1964(3).

[12] 河北省文化局文化工作队. 河北邯郸百家村战国墓[J]. 考古,1962(12).

[13]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 陕西高陵县益尔公司秦墓发掘简报[J]. 考古与文物,2003(6).

[14] 于嘉芳,安立华(图). 淄博市南韩村发现战国墓[J]. 考古,1988(5).

趣味猜想

剑是中原文明的产物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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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石晓霆,男,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夏商周考古方向博士,河南博物院副研究员,藏品管理部副主任。致力于夏商周考古、姓氏以及博物馆学等领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