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适墓志
文物名片

苏适墓志,石质,北宋宣和五年(1123年)十月刻,长宽均为78厘米,厚14厘米。1957年河南省郏县三苏坟出土。现藏河南博物院。

深度品鉴

志主苏适乃北宋文学家“三苏”的后代,苏辙之子,苏轼之侄。苏适墓志由志盖和志石组成,均为青灰色石灰岩质,正方形,高宽均为78厘米,厚14厘米,保存完好,字迹清晰。志盖正书“宋承议郎、眉山苏仲南墓志铭”3行12字。志石上有志文正书39行,行39字。首行题:“宋故承议郎、眉山苏仲南墓志铭”,首2行题:“奉议郎、充濬州司录事苏迟(苏适之兄)撰并书,通直郎、权通判定武军府事苏过(苏轼之子)题盖”。(图1)

图1 北宋《苏适墓志》志石

志文记载了墓主苏适先祖三代名讳官职、志主为官政绩及卒年葬地。据志载:志主名适,字仲南,世为眉山人。曾祖讳序,赠太子太傅;祖讳询,赠司徒;父讳辙,门下侍郎赠少保。曾于陈州粮科院委以民事,有能声。志文选取了志主生前为官判狱讼案件的典范事例来说明仲南为政的能力,志载:有老人与少妾处者,诉其子将不利于己。仲南骤诘之曰:“翁年如此而欲杀壮子乎?陷吏议,子不得生矣。”再谕之曰:“必有为画此计者。老而杀子,身将焉托。少妾其可恃耶?”老人彻底感悟,“盖妾不得逞欲,谮去其子也。”于是悔过,并出钱财将妾嫁出,而后父子复相安矣。仲南的才华得到了长辈——父亲苏辙与伯父苏轼对他的赏识,志中曰:“先人亦嘉其有识能断,凡商略古今之事,必与之言焉。伯父东坡公以为其才类我,尤喜与之论政事。虽仲南亦每自负,若将有为于世者。”

志又载仲南孝行及在信阳为官时的政绩。志曰:“先人(苏辙)谪岭表,不能尽室以行”,仲南带病照料家人,“求田问舍,缩衣节口,以备南北养生之具,而往来于其间”。及先人蒙恩而归,仲南使之“有宅以居,有田以耕,中外各得其所”。先人去世后,授信阳军司录事,期间,城中洪灾,仲南率众“辟祠庙以居老弱,鸠畚筑以固堤防”,“时方废铁币,小民乏食,相率遮道。仲南请发义仓以济众”。使城赖以完,民赖以安。后荐通判广信军,“时契丹衰乱,燕人归附”,仲南“昼夜勤瘁,事得以济”,加之党争,心力交瘁,于宣和四年九月八日以病卒于官舍。享年55岁。官至承议郎。娶黄氏,龙图公实之女,先仲南半年而逝,以五年十月合葬于汝州郏城先茔东南。有子四人。仲南所交天下贤士,多至公卿,如韩公师朴(韩琦子忠彦),范公彝叟(范仲淹子纯礼)皆平生相知。

墓志题盖的苏过为苏轼之季子,苏辙曾为苏轼作《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其中载苏轼:“子三人:长曰迈,雄州防御推官,知河间县事,次曰迨,次曰过,皆承务郎。” 墓志撰文并书丹的苏迟为苏适之兄,据欧阳修撰《苏洵墓志》:“君娶程氏,大理寺丞文应之女。生三子:曰景先,早卒;轼,今为殿中丞、直史馆;辙,权大名府推官。三女皆早卒。孙曰迈、曰迟。”与志中所记相合。志文书体,笔法圆润,楷行相间,有其伯父苏轼“平淡天真”的特点,志盖楷书突破了以往志盖篆书的习惯,体现了宋代书坛轻松自由的尚意风格。

苏适,《宋史》无传,《宋史•苏辙传》中载其名,然生卒履历尚缺,赖此志可补。志文通过志主生前为官善政的具体典型的事例,生动形象地塑造了苏适“刚毅自守,直己而行”的性格和勤于政事、以身殉职的为官政绩。志文读来内容丰富,语言真实感人,无空洞溢美之词,可谓生动的人物传记。此志的出土既为了解三苏后代的生活情况提供了重要实物,也澄清了考古界有关郏县三苏坟的真伪问题。

《苏适墓志》志文如下:

(志盖)宋承议郎」眉山苏仲」南墓志铭

(志文)宋故承议郎眉山苏仲南墓志铭」

奉议郎充浚州司録事苏迟撰并书,通直郎权通判定武军府事苏过题盖」

先考栾城公,晚岁归自南方,杜门宴寂,谢絶宾客。亲戚故旧知其不复有意于世也。喜有贤子以绍其」后,盖谓吾弟仲南也。先人亦常嘉其有识能断,凡商略古今之事,必与之言焉。伯父东坡公以为」其才类我,尤喜与之论政事。虽仲南亦每自负,若将有为于世者。先人既没,门户恃以为重,而不得」永年。天乎!可哀也已!先人三子,仲南处中焉。名适,仲南其字也。世眉山人。曾祖讳序,赠太子大傅。」妣史氏,嘉国太夫人。祖讳洵,赠司徒。妣程氏,蜀国太夫人。父讳辙,门下侍郎,赠少保。妣史氏,」嘉国夫人。初以先人郊恩授承奉郎,任郊社局令。猾吏以其年少易之。仲南擒纵自若,同寮莫不耸」然。凡六月,改陈州粮料院。郡守知其能,委以民事。有老人与少妾处者,诉其子将不利于己。仲南骤诘」之,曰:“翁年如此而欲杀壮子乎?一陷吏议,子不得生矣。”其人流涕。再谕之曰:“必有为画此计者。老而杀」子,身将焉托。少妾其可恃耶?”其人益大感悟。盖妾不得逞欲,譛谮去其子也。悔之,出财以嫁妾,而后父子」复相安矣。先人谪岭表,不能尽室以行,则分寓颍昌,二孀姊在焉。仲南移疾而归,求田问舍,缩衣节」口,以备南北养生之具,而往来于其间。尝投宿野人之庐。或告曰:“盗方据其处。”仲南曰:“吾不害贼,贼岂」危我困厄之人哉。”微服而前。盗问知其姓,知其所诣,相告曰:“是家仁人也。”嘱野人谨视之,乃长揖而去。」逮先人蒙恩而归,则有宅以居,有田以耕,中外各得其所。仲南之力为多矣。复出守太常寺太祝。踰」年,又称疾去职。领宫祠者六年。起监西京河南仓,时方买营缮之木,部使者俾仲南预其事。仲南力言」优其直,则事可集,而民不病。伊阳之人以为有阴德于我。丁先人忧,除丧,授信阳军司録事。浉水大」溢,雨霪不止,城中惴栗。太守请告,以事付仲南。仲南仓猝不挠,命群司各守其所,令民无得窃出。辟祠」庙以居老弱,鸠畚筑以固堤坊。水之所向,以身先之。众皆趋赴,城赖以完。时方废铁币,小民乏食,相率」遮道。仲南请发义仓以济众。守曰:“未白使者,不可。”仲南曰:“事不可缓也。出粟而被谴,吾任其咎。”民赖以」安。俄而被旨所在赈济,众始服其先识。丁嘉国夫人忧,除丧,复得请为宫祠。未几,以省员而罢用。中」山帅赵公述美荐通判广信军。时契丹衰乱,燕人归附,金谷甲兵之务方兴。仲南昼夜勤瘁,事得以济。」而疾亦作矣。加之同寮刚愎忤物,仲南亦不能堪。吏民忧其以病去,祷于塔庙者相继。宣和四年九月」八日卒于宫舍,享年五十五。官至承议郎。娶黄氏,龙图公实之女。有贤德孝行,先仲南半年而逝。以五」年十月晦日合葬于汝州郏城上瑞里先茔之东南巽隅。子四人:曰籀,迪功郎。曰筥,早卒。曰范,承务郎。」曰筑,未仕。孙男二人,未名。仲南少观先人着书立言,长观其论国事,终观其处患难,预闻其议论也」多矣。且好学广记,贯穿图史,能窥前人之深意。手编其可用之言,将以施于行亊。而非徒习空文者也。」故其为人,晚益精审。少时喜作论事文章,诗词至多,不自贵重,亦不乐为章句之学。盖勇于为义,健于」立事,能为人之所难,足以耸动人之耳目。先人尝患不得归省祖茔。仲南代行者再。既至,则造石」垣,建精舍,立僧规,益斋粮,为经久之计。又举外祖母之丧而葬之。兄弟之贫者,率于众而周之,皆不」旋踵而办。韩公师朴在相位,数与之论事。尝赞公如怀仁辅义,慰天下心且,曰:“子木有祸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晋以胜楚,即公所长。”曷师此言。他人虽有不善之意,夫何患焉。韩公深然之。右辖范公彝叟」,与其弟龙图公德孺,皆平生相知者也。其交天下贤士,多至公卿,而仲南独不偶,以至于斯,命也夫!及」其没也,亲族咸谓失所依向,朋友以谓失所咨谋。下至闾巷小人,皆咨嗟出涕。识与不识,莫不信其为」君子人也。得此以归见先公与先夫人于地下也,足矣。哀哉!吾与仲南非惟手足之爱,盖道义之」交也。涕泣而志之。铭曰:蹉蹉仲南,刚毅自守。直己而行,不为义疚。有才弗遇,为善罔寿。」念其平生,闻道也久。遗书慷慨,其言可取。生死聚散,如夜复昼。」理之必然,何所归咎。往赉此志,虽没不朽。

文化解读

1972年6月,河南省郏县苏坟村村民在耕作时发现了苏辙次子苏适与其妻黄氏的合葬墓[1],由于此墓早年被盗,清理时发现墓志两合、苏适的铜质印章一枚和白瓷小碗一件等随葬品。苏适及其妻墓志分别埋于各自墓室迎门的墓志坑中,完好无缺,字迹清晰。(图2)

图2 宋故孺人黄氏墓志铭志盖及志石

由于《宋史》没有记载苏辙的葬地,有人怀疑郏县苏辙墓是“衣冠冢”,而非真茔,苏适夫妇墓志的出土成为苏轼、苏辙葬于郏县最有力的证据。苏适妻黄氏墓志铭中,其长子苏籀称辙“祖父少保”,苏适墓志中记有“父讳辙,门下侍郎赠少保”。苏辙于宋哲宗元祐七年六月,官至门下侍郎,后赠少保,志文后记有“以宣和五年十月与先人合葬于少保坟东南之隅”。少保坟即为苏辙之墓。所指方位与实际相符,因为其父苏辙墓的确位于苏仲南墓百米外的西北处。既然苏辙墓是真茔,就证实了苏轼墓的真实性,因为苏辙葬郏,完全是其兄先葬于此的缘故。苏辙在他的《栾城文集》里写道:兄长苏轼遗言让我葬他,我和夫人约定将来也要和他葬在一起。苏东坡死后,苏辙曾为其所作《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2]。志中载:公(苏轼)始病,以书嘱辙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载苏轼“葬于汝州郏城县钓台乡上瑞里”。苏辙死后与其妻亦同葬于此地,后人为了把“三苏”的坟墓聚在一起,便把苏洵的衣冠埋在地下,堆成衣冠冢,并称“三苏坟”,成为有名的文物胜迹。

关于苏洵的葬地,志文中也提供了线索,在《苏适墓志铭》中记有:“先人(指父苏辙)尝患不得归省祖茔,仲南代行者再。造石垣,立僧规,益斋粮,为经久之计。”此“祖茔”对于苏迟来说,当指苏洵以上辈,而在同一志文中称郏县苏坟为“先茔”,如文中在叙述苏适与妻合葬时间时说道:“娶黄氏,龙图公实之女,先仲南半年而逝,以五年十月合葬于汝州郏城先茔东南”。祖茔、先茔两词有别,非指一地,“先茔”即指其父苏辙之墓,而“祖茔”当指四川彭山苏洵葬地。《宋史•苏洵传》、欧阳修所作《老苏先生墓志铭》[3]记有苏洵归葬四川彭山之事:“天子闻而哀之,特赠光禄寺丞,敕有司具舟,载其丧归于蜀……葬于彭山之安镇乡可龙里。”可证明郏县“三苏坟”中苏洵墓为衣冠冢,苏轼、苏辙墓为真茔。二方墓志的出土落实了郏县“三苏坟”的真伪问题。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同时,苏适墓的墓志铭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唐代中期以及宋朝开展了提倡古文、反对骈文的文体改革运动——古文运动。所谓“古文”,是相对于骈文而言的,中唐韩愈等人大力倡导回归质朴、自由的“古文运动”,把六朝以来讲求声律及辞藻、 排偶的骈文视为俗下文字,提出了文以“载道”、“明道”的主张,强调真实情感,主张文章“务去陈言”“词必已出”。文学运动对同时代的墓志铭的创作也产生很大影响,南北朝墓志中多以骈四俪六记事抒情。古文运动开始后把墓志由应用文体带入了散文领域,成功创作出一批散文化的墓志铭,宋以后的墓志文体以平铺直叙的散文为主,骈体文很少见,墓志文由哀悼文学转向了传记文学,苏适墓志的记述风格也正体现出这一时代特点。

比较研究

一、南北朝时期墓志铭创作盛行骈文

墓志文一般包括首题、志文(序)和铭辞三个部分。较早的汉晋墓志多作四言韵文,这种文体与《诗经》中的四言悼亡诗有渊源关系。南北朝以后,墓志的书写格式才有了定型化的倾向,基本上是用当代流行的骈体文所书写的。骈文讲求对偶、声律,辞藻华丽,是一种文学色彩很强、对使用者自身文学素质要求很高的文体。瞿兑之《骈文概论》说:“自魏晋以来,写信用骈文,记事用骈文,吊祭碑传用骈文,乃至著书立说也用骈文。朝廷发号施令的典重文字,更无不用骈文。” 当时盛行的骈文,对墓志铭也产生了重大影响。院藏墓志中,北魏元延明、元乂、元怀、元苌墓志多为四六骈句,其中元延明墓志长达一千九百多字,叙事周详,赵万里在《汉魏南北朝集释》中评曰:“此志文字尔雅,辞采遒丽,魏志中所罕见。惜无由知谁作矣。”是当时骈体文的代表佳作。骈文发展到后来,弊端也随之而生。如对偶惟求其工,四六句型限制了内容的充分表达;用典惟求其繁,不少篇章晦涩难懂;一意追求华丽辞藻,内容空虚浮泛。华美的形式往往成了表达思想、反映现实的障碍。由于骈体文强调典故与修辞的走向,读者无法由墓志当中得知志主的具体言行。这种情况自中唐以后始有改观。

二、中唐后墓志铭创作趋向散文化

唐代前期,骈文仍然占据重要地位,亦广泛涉及到各类文体。“骈文是唐代前期普遍使用的文章样式,大量的章、奏、表、启、书、记、论、说多用骈体写成,从贞观初至开元末的一百一十余年间,如今可看到的策文全是骈体,无一例外。”[4]中唐时期,韩愈、柳宗元领导古文运动,破骈为散。韩愈主张形式方面,要排除六朝以来骈俪文体,恢复三代两汉时代自然、质朴的文体,力倡复古,以矫正当时文坛那种内容空洞、华而不实的风尚。文章不须讲究字数的齐整,对仗的工整,用典是否恰当及声律是否谐协,句式应以达意自然为主,不应拘守对偶、平仄的规限。方使得骈文趋于衰落,而古文大兴。与之相对应,墓志铭的撰写转以古文为主。作为古文运动倡导者之一的韩愈自不必说,他自己提倡的文风上的改革,也自发实践于墓志铭的写作中。其墓志撰写少用四、六体骈文,多用散文或者直接用古文。韩愈一生写的墓志铭很多,其文风大都和他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代表名作如:《柳子厚墓志铭》、《南阳樊绍述墓志铭》、《贞曜先生墓志铭》等,均用散体,以叙事见长。中唐以后,除铭文外,对仗工整的句子,在墓志正文较少见到,以散文为主,着重叙事。唐代后期的墓志,典故的引用与华丽的词藻明显地减少,文章也不那么艰深难懂,对墓主个人的事迹开始有了具体的描述。更出现了长篇累牍、叙事详尽的墓志铭作品,接近宋代文风。院藏唐崔暟、王媛、崔祐甫墓志,文章通俗易懂,描述人物事具体,通篇散播着白话文的气息。是唐大历以后在墓志体裁上革新代表作。其中《崔暟墓志》的撰写者吴少微、富嘉谟为唐代散文家。他们反对浮华的骈体文,使文坛风气为之一变,时人争慕,号称“富吴体”(或“吴富体”)。近人岑仲勉盛赞此志:“今读其文,诚继陈拾遗(陈子昂)而起之一派,韩、柳不得专美于后也”[5]。宋以后的碑志文体以平铺直叙的散文为主,骈体文很少见,这与唐后期古文改革运动有很大关系。

由于散文的优势是句子可长可短,但缺乏音乐美和节奏感。墓志散文化后,墓志后面的铭文,依旧是四言韵语,这些韵语是承袭《诗经》行文的特色,如院藏唐《刘德墓志》的铭文中四言韵文有其一、其二和其三。唐《泉男生墓志铭》的铭文中四言韵语又分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其六、其七、其八等八个章节,这些不同的分章节的铭文,显然仿照了《诗经》中风、雅、颂章句形式。有的墓志铭铭文,是用骚体写成,写的就像一首骚体诗,可以与楚辞相对照。如唐《王思讷墓志》中铭文:“邙山兮苍苍,洛水兮汤汤,千秋兮共穴,万古兮风霜。”摇曳多姿,富于抒情。这些韵律感十足的“铭”文增加了文章的美感,一唱三叹、能够由衷地表达作者对死者的追思。

三、北宋后墓志铭的传记文学特征

唐代后期墓志,尤其是大历年间以后,墓志的书写方式有了明显的变化。和前期墓志比起来,对墓主个人的记载,比如妻子儿女的记载明显地增加很多,对墓主个人的事迹也有较具体的描述,典故和华丽的词藻明显地减少很多。到了北宋中期,墓志文体又有了变化。长篇墓志增加,没有了骈体文的痕迹。对志主的事迹有更具体、详细地描写。大部份的北宋墓志常常叙述墓志主在官员任期内解决的诉讼纷争,如《苏适墓志》中关于苏适处理老翁与子的纠纷。这样的写法在唐代墓志只能见到两三个例子。可以说唐代后期墓志慢慢跳脱前期骈文风格,演变为半韵文半散文的文体,至北宋中期以后,彻底转为散文风格。宋代墓志详细记载志主为官业绩,文中有故事与对话,使墓志的写作由哀悼文学转向传记文学。

由于墓志文体的变化,语言叙事增多,有的志文太长,石面写不下,就刻于石的背面或石志盖的背面。如院藏中唐时崔皑、王媛墓志。墓志文的增多,也客观上要求志石的尺寸加大,到了宋代便出现了巨型墓志。如河南博物院藏王拱辰墓志(图3)。边长130厘米,为我国墓志中难得的珍品[6]。随着考古发掘的不断进行,2008年洛阳出土富弼墓志141厘米见方[7],志文计6595字。志文鸿篇巨制,居洛阳地区出土碑志之冠,在中原地区乃至全国都十分罕见。2009年安阳韩琦墓志出土[8],尺寸151厘米见方,重约3吨,6000余字。可见宋志体型之大,不是孤例。

图3 北宋王拱辰墓志局部(苏辙书丹)

总之,以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作基础,尽可能对文学展开多样化研究,应该是21世纪文学研究开拓新视野的重要途径之一。著名学者傅璇琮说:“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建国以来的考古成果,从文学研究角度来从事考古成果的分析研究,开辟一门文学考古学。”[9]

相关链接

三苏坟

三苏坟,位于郏县茨芭乡苏坟村东南的小峨眉山东麓,距郏县县城23公里。这里山川秀丽,景色宜人,因安葬着北宋大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二人的遗骨以及其父苏洵的衣冠闻名遐迩。三苏坟的西南方为广庆寺。坟前为一组石像生,入门是一座高5米、宽3米的红石牌坊,横眉镌刻”青山玉瘗”4个苍劲有力的大字,背面是明代进士、浙江右布政使王尚絅的《祭三苏先生文》。左右石柱隶刻苏轼《狱中示子由》——苏轼在乌台诗案中以为必死的时候写给弟弟苏辙的诗:“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苏轼生前曾被贬到汝州当一个没有实权的团练副使。在团练副使任上,他看到郏县的小峨眉山山清水秀,景色宜人,仿佛家乡的地貌,于是选定这里为他的归宿。在1972年以前三苏坟的真伪问题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苏适及妻黄氏墓志的出土落实了郏县“三苏坟”的真伪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绍连.宋苏适墓志及其它[J] .文物,1973(7).

[2] 苏辙.栾城后集卷22.

[3] 欧阳修文集,居士集卷三十五.

[4] 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 第二卷[M]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65.

[5]《金石论丛》:209.

[6] 洛阳地区文物工作队.北宋王拱辰墓及墓志[J] .中原文物,1985(4).

[7] 赵振华,史家珍.洛阳北宋富弼夫妇墓志研究[J] .中原文物,2009(1).

[8]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办公室.河南安阳市宋代韩琦家族墓地[J] .考古,2012(6).

[9] 傅璇琮.唐刺史考全编序[M] .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6.

趣味猜想

北宋由于志文的散文化,志石承载了更多的内容,出现了边长超过150厘米的巨型墓志。有观点认为,墓志的大小和志主的官职是一致的,官职越大,尺寸越大。你的观点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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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谭淑琴,女,河南博物院副研究员,主要致力于古代石刻如汉画像石、碑刻墓志和古代佛教造像艺术三方面的研究。曾主编国家级重点工程《中原文化大典•文物典•碑刻墓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