跽坐人漆绘灯
文物名片

跽坐人漆绘铜灯,铜器,战国中晚期,通高48.9、灯盘径23.7厘米,重7.5千克。1975年河南省三门峡上村岭出土。现藏河南博物院。

深度品鉴

1974年冬至1975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上村岭大队第三生产队在岭西修建蓄水池工程中,发现了八座古墓,共出土铜器百余件、陶器五十余件。其中五号墓位于上村西北,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口长7.5米,宽4.8米,深约10米。从棺椁遗迹推断为单椁单棺单人葬。跽坐人漆绘铜灯就出土于这座墓中,经过考古专家鉴定为战国中晚期秦国文物。(图1、图2)跽坐人漆绘铜灯由跽坐人、灯架和灯盘三部分分铸铆接而成。跽坐人头和躯体系分铸后铆合成一体。跽坐人头梳偏髻,右额有发饰,下颚系带;身着右衽掩膝长襦,腰束宽带,正面以带钩扣合,双手伸于胸前。手握丫形灯架,架上托环形灯盘,盘内有三个尖钉形驻座,可以同时承蜡三只。灯盘外缘髹有三角形漆彩,把柄表面原髹有朱色漆彩,现仅可见少量遗迹。[1]

图1 跽坐人漆绘铜灯线描图

图2 跽坐人漆绘铜灯细部

跽坐人漆绘铜灯保存完整、有明确的出土地点,对于研究战国中晚期的服饰、发饰、灯具的形制、青铜的铸造工艺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文化解读

灯的发明源于火的使用,《礼记》载:“古者,未有蜡烛,以火炬照夜。”古人为满足不同的生活需要,开始有意识的借用一些辅助工具固定保存下来的火源。这些用来固定火源的设备经过不断的演变与改进,形成了专门的照明工具——灯具。灯具是人类掌握火以后的一项重要发明。灯的最早称呼不是“灯”,而是“镫”。在周朝,“镫”与“登”字是通用的,《尔雅·释器》中有“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可见,登是一种叫“瓦豆”的东西。郑玄注:“瓦豆谓之镫。”郭璞注:“即膏灯也。”大量文献和考古资料表明,战国以前人们用来照明的用具和用来盛物的陶豆等形状区别不大,人们往往混为一起。特别是陶豆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直至战国,尽管它在形制上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所变化,但它的基本构造是相同的,即是一种浅盘,内底平坦,有高柄的器皿。从战国、两汉时期的墓葬中出土的各种陶、铜、玉和铁质豆形灯的造型来看,它们和同时代的陶豆并无明显区别。但这类豆形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其平坦的浅盘中央逐渐出现了凸起的乳头状,这种变化可能就是豆向镫的演变。

目前所见最早的青铜灯具大约出现于战国时期。这一时期的青铜灯按照形制分有像生型铜灯和像物型铜灯两种。像生型铜灯多仿制人物形、动物形、植物形制造而成,其种类较多,在兼具实用性的同时,还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历史价值和科技价值。河北省平山县中山国一座王室陵墓中出土的十五连盏铜灯是植物形灯的一个典范。整个灯具形同一个枝叶茂盛的大树,支撑着错落有致的十五个灯盏,所有灯盏同时点亮,亮如白昼。圆形灯座镂孔透雕有虎、夔龙等动物造型。灯枝上有群猴嬉戏、金乌啼鸣,下有两个下穿短裳、上身裸露的男子正抛食引猴,灯具造型奇特,其上的人物、动物形象写实、栩栩如生,充满生活情趣。

图3 河北平山县中山陵墓出土的十五连盏铜灯

秦汉时期是灯具发展的又一高峰,尤其是受到两汉盛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的丧葬观念的影响下,作为日常生活用品的灯具成了随葬品种的常见之物,为了随葬而专门生产的陶质明器也极为丰富。出土的灯具数量显著增多,在使用功能、工艺制作、造型艺术和普及程度上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出现了持握行走的行灯、悬挂在空中的吊灯、翻转灯、盒形灯、组合灯以及立灯、提灯灯等,青铜灯具继续盛行,陶质灯具逐渐成为主流,同时出现了铁质、石质灯具。除了简单的照明,还出现了集美观、环保、装饰、可调节灯光的亮度为一体的缸灯。缸灯是一种带有烟管的灯具,缸灯的发明有效解决了消烟除尘好环境污染的问题。最具代表性的如1986年在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窦绾的墓葬中长信宫灯[2],通高48厘米,重15.85千克。整座灯具为宫女跪坐持灯形象,因灯上刻有“长信”字样而得名。宫女头梳髻,发上覆筒(即巾帼),跣足,足尖抵地以撑全身。灯无底,通体鎏金,全器由头部、身躯、右臂、灯座(分上下两部分)、灯盘和灯罩(由两片捶碟制成的弧形屏板组成)等部分分别铸造组合而成。灯可拆卸,灯盘可转动,内片灯罩可左右开合,用以调节灯光的亮度与照射角度。宫女体臂中空,右臂为烟道,可将灯烟导入体内,以保持室内清洁。

图4 河北省满城汉墓出土的长信宫灯

湖南博物馆藏的约制作于东汉晚期的铜人形吊灯[3]应该是构思奇巧、造像独特的吊灯的鼻祖,该灯通高29厘米,长28厘米。由灯盘、储油盘、悬链三部分组成。灯盘为圆形,浅腹,盘心有支钉。储液箱为昂首俯卧的裸体人形,卷发深目高鼻,双手前伸托住灯盘;人体中空,胸、腹、四肢均可储油,前有方形小孔与灯盘相通。人体腰间束带,臀部开有箱门,可以添加灯油,上装反扣,启闭自如。三条悬链分别系于人的双肩和臀部,链上有圆形盖,盖上立一高冠开屏的凤鸟,作展翅欲飞状。凤鸟上还有钩链,可以悬挂。

图5 湖南博物馆藏的铜人形吊灯

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灯具发展历程中有一个辉煌的时期,灯具和烛台的质地和种类更加丰富多彩。除了原有的金属、陶瓷、玉石灯具和烛台外,又出现了玻璃和珐琅器等新材料的灯具,还有种类繁多和花样不断翻新的宫灯等等。

比较研究

考古发现表明,战国时期的灯具以青铜质为主,多出自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和北京等地的一些战国中晚期贵族墓中,多为实用器。人物形灯是战国时期青铜等最具代表性的器物,有站姿、跪姿、骑姿和匍匐姿灯。

1987年,湖北省荆门市包山墓地出土了4件铜灯[4],一对高柄豆形灯,一对人擎铜灯。其中人擎铜灯人物跽坐于方座上,着深衣,梳坠马髻发,双手持灯柄,灯柄细直,柄上有一接口,上接灯盘,灯盘浅平,直口,平沿,盘中有高1厘米的圆锥状灯钎。盘、柱与灯座以榫对合。灯盘口径8.8、铜人高6.9、通高16.3厘米。此式灯具出现最早,战国中期已出现。

图6 湖北荆州包山楚2号墓出土鎏金人擎铜灯

2002年,湖北省枣阳市九连墩战国中晚期M1出土的人擎铜灯[5],人物站立,着深衣,双手持灯柄,灯柄曲状,柄上接灯盘,盘内有烛钎。

图7 湖北枣阳市九连墩楚墓出土的人擎铜灯

山东诸城出土的人擎双盏灯[6],战国中期,通高21.3厘米,盘径11.5厘米。人俑站立于透雕的盘龙形灯座之上,身着短服,腰间束带,双臂伸展,双手各擎一根弯曲带叶竹枝的灯柱,柱顶承托灯盘。灯柱与铜人的灯盘均用子母榫口连接,可拆卸安装。此灯还配有一件长22.7厘米的长柄铜勺供加油用,勺呈椭圆形。灯盘为浅盘,盘壁上有凹槽,平底。

图8 山东诸城出土的人擎双盏灯

1965年,湖北江陵望山二号楚墓出土的一件人骑驼铜灯台[7],该灯出土时置于前室。战国后期,骆驼系站立在一小方座上,背骑一人,两手肘伸,捧一圆形灯座,灯盘的长柄插入座内。通高19.2厘米,柄长9.8厘米,灯盘径8.9厘米,深1.7厘米。人像与骆驼的造型都生动逼真。

图9 人骑驼铜灯台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战国晚期墓葬中出土的银首人俑灯[8],通高66.4厘米,在一兽纹方形座上立一男性人俑,身穿右衽宽袖长袍,两臂张开,双手握螭。右手螭托一高柱灯盘;左手双螭纠结,与上下两层灯盘相连。三螭连接三支灯盘,灯盘均作圆环凹槽形,浅盘、斜壁、平底,盘中各立三支烛纤。灯柱除饰有错银蟠螭纹外,还附有夔龙戏猴,形象十分生动。墓中出土升鼎九件,王的身份。

图10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战国晚期墓葬出土的银首人俑灯及其线描图

1986年,河北省满城县汉墓出土的铜当户灯,通高12厘米,灯盘径8.5厘米,高1.6厘米。其造型为一个半跪铜人托灯形象,铜人左手按左膝上,右手上举,支托灯盘。灯盘敞口,直壁,平底,盘心有烛钎。灯盘和人俑分别铸成,在俑的右臂上用铜钉铆合。盘壁上刻有铭文:“御当户锭一,第然于。”“当户”是匈奴的官名,史籍多有记载。

图11 河北省满城县汉墓出土的铜当户灯及其线描图

2002年,洛阳火车站西汉墓出土的1件铜灯[9],通高12、案宽7厘米。由灯盘、铜人和底座三部分分别铸造,而后焊接而成。灯盘扁平状,下有一柄。人头微抬,两眼上视,头上长发后垂翘起,右臂伸出擎灯,左臂下垂,手扶膝,单膝跪于案上。案面长方形,下设四足。

图12 洛阳火车站西汉墓出土的铜灯及其线描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汉墓出土的铜人形吊灯[10],铜人高鼻梁,大耳,深目,面部较瘦,头饰云雷纹帽。上半身裸露,下半身着短袍至肚脐。双手捧着圆形灯盘,双膝跪地,脚尖着地,脚掌外翻,灯盘底边沿尚有一蹄足,与铜人双膝呈三足鼎立状。灯盘内有乳形尖钉,便于插蜡。铜人额前和后枕部各有一圆形环钮。额前钮眼与铜链相连,铜链的另一端也设有挂钩用于悬挂,也可与后枕部的环钮相连。灯盘口径9.5厘米,高2.8厘米,铜人高13.5厘米,全长16.5厘米。

图13 广西昭平汉墓出土的铜人形吊灯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大圹4号墓出土的羽人铜灯座[11],高30.5厘米,底径12.8厘米。全等可拆卸为三段;底座制成三勇士各骑怪兽飞跃奔腾纹饰。中段制成一个高鼻、身披两页大羽毛的坐人,上段为一椭圆形龙柄,龙嘴衔着的小圆柱插进上面灯盘中央的套管,使灯盘能旋转自如。

图14 广西梧州市大圹4号墓出土的羽人铜灯座

从现存战国、汉代墓葬出土的灯具来看,多为实用器。这些灯的人俑形象有男性,亦有女性。从容貌、服饰、发饰、形态判断,多为身份卑微的当地人形象。人俑所持灯盘从1至3个不等。灯盘有圆形凹槽形和盘形两种形制,其中圆形凹槽有3个支钎,盘形多为1个支钎。灯具的种类愈来愈细分,其的形制愈来愈复杂,人们在注重灯的基本用途的前提下,灯具的装饰作用愈来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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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的燃料

关于战国至秦时期照明用的燃料,由于出土实物的限制,目前还不能确定,从文献资料结合灯盘的中间都有尖状烛插来看,应是一种可以置立的易燃“烛”。对当时“烛”的制作和材料,贾公彦疏:“以苇为中心,以布缠之,饴密灌之,若今蜡烛。”据此我们可知,当时所谓的“烛”,一开始不过是一种由易燃的苇一类的细草或含油质较高的松、竹等的细树枝束成的火把而已。后来可能是人们在长期煮食牛、猪等动物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这些动物油脂易燃和耐燃性,便把这些动物油脂收集在诸如豆、鼎和簋等一类的容器中,在用“烛”照明前将其外层沾涂上这些油脂,或在“烛”外层用布一类的东西缠绕后,再往里灌入油脂,可使灯亮得更为长久。这可能就是“兰膏明烛,华镫错些”的由来。如甘肃平凉庙出土的鼎形灯中,出土时鼎内就盛有泥状油脂。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也有秦始皇入葬“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的记载。也正是由于汉代灯具所用之烛多为易燃的细草、细树枝等和动物油脂组合而成,油灯点燃时,一些没有完全燃烧的炭粒和燃烧后会留下的灰烬,容易污染室内空气和环境,才有了汉代具有清洁作用灯体装着导烟管之类缸灯的出现。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博物馆.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出土的几件战国铜器[J].文物,1976(3):52-54.

[2] 吴杏全.满城汉墓出土之灯具研究[J].文物春秋,2009(1):59-72.

[3] 曹栋洋.东汉时期的铜人形吊灯赏析[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0(5):106-108.

[4]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墓地整理小组.荆门市包山楚墓发掘简报[J].文物,1988(5):2-14;湖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湖北江陵三座楚墓出土大批重要文物[J].文物,1966(5):33-54.

[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枣阳市九连墩楚墓[J].考古,2003(7):10-14.

[6] 既陶.山东省普查文物展览介绍[J].文物,1959(11):29-33.

[7]湖北省文物局文物工作队.湖北江陵三座楚墓出土大批重要文物[J].文物,1966(5):33-55.

[8]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J].文物,1979(1):1-31.

[9]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火车站西汉墓(IM1779)发掘简报[J].文物,2004(9):48-55.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昭平县文物管理所.广西昭平东汉墓[J].考古学报,1989(2):213-229.

[11] 梧州市博物馆.广西梧州市近年来出土的一批汉代文物[J].文物,1977(2):70-71;湖北京九铁路考古队,黄冈市博物馆.湖北蕲春枫树林东汉墓[J].考古学报,1999(2):179-210.

趣味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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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延红,女,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进入河南博物院,在信息管理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