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物院召开《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标准》评审会
图文: 李燕
编辑: 豆晓宇
发布日期: 2022-04-25
信息来源: 河南博物院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标准》线上专家评审会现场

河南博物院党委书记万捷致辞

河南博物院党委副书记丁福利主持会议

由河南博物院牵头与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山西博物院共同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承担起草的行业标准《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标准》(以下简称 《规范》)日前形成送审稿。4月22日下午,《规范》送审稿线上专家评审会在河南博物院成功举办。河南博物院党委书记万捷与会并致辞,河南博物院党委副书记丁福利主持会议。

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潘璐、山东大学特聘研究员马清林、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研究员高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沈大娲、北京科技大学教授郭宏、陕西省考古院研究员赵西晨、陕西历史博物馆研究员杨文宗、中国丝绸博物馆研究员汪自强、陕西秦始皇帝陵博物馆研究员容波、西北大学教授周伟强参加本次会议并对《规范》送审稿发表评审意见。

万捷在致辞中对拨冗参加本次线上评审会的专家们表示真诚感谢,并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使《规范》进一步完善。

他认为,制定《规范》意义重大。可移动文物类别繁杂、病害情况千差万别。在修复过程中,由于保护修复方案设计及保护修复操作人员理解、技术把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修复效果各异,并且验收工作涉及的人员、流程等尚无统一标准可以参照,易造成结项项目保护修复水平参差不齐的乱象。“我们制定《规范》,一是希望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推动文物修复工作规范化,真正深入挖掘和保留文物本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另一方面也是践行习总书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真正活起来’的指示精神。”万捷表示。

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河南博物院《规范》编制组的工作汇报,并结合会前预审思考,对其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和充分研讨,最终一致同意原则上同意评审通过。会议认为:《规范》送审稿内容完整,符合标准编写规范要求;《规范》规定了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验收程序、组织、 验收要求、验收要素、质量达标认定方法和相关文本的格式要求,对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意义重大;该标准框架合理,逻辑清晰,技术内容详实。

会议也对《规范》提出了修改建议,即进一步精简文本内容,注意避免前后术语矛盾及与其他标准协调性等问题,按照程序、内容、要求进一步梳理,提高标准可操作性,尽快正式提交标准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