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公安部督察河南省博物馆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11-11-21
信息来源: 国家文物局网站

2011年11月8日至11日,国家文物局执法督察司司长叶春、公安部治安局副处长廖崎等一行4人组成的国家文物局、公安部联合督察组,对河南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河南省文物局、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同志陪同检查。

督察组先后赴开封市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新郑市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等单位认真检查安全保卫机构、安全制度建设、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及管理使用等情况。实地检查后,督察组召开了检查反馈会,认为河南省高度重视博物馆安全工作,加强博物馆安全保卫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博物馆安全技防达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连续9年实现“全省馆藏文物安全年”,为全省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督察组指出了被检查单位在安全管理、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隐患,并就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各博物馆内部管理。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四是严格工作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五是切实加大投入,增强博物馆安全防范能力。六是加强文物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形成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

河南省文物局、省公安厅将根据督察组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完善机制措施,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