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豫博二十四节气”摄影作品的公告
编辑: 豆晓宇
发布日期: 2023-02-13
信息来源: 河南博物院

为活化博物馆文化传播、持续讲好文物故事,通过河南博物院各新媒体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好更美的优质内容,将对深受公众关注喜爱的“豫博二十四节气”系列内容进行改造提升,现面向社会全面征集并有偿使用带河南博物院元素标识的摄影作品,主要用于海报展示等宣传推送,打造新的“豫博二十四节气”专辑。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内容仅限于带河南博物院相关元素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院藏文物、古乐演出、文创产品、院内建筑环境、院内四季风景等,吻合或关联“二十四节气”各时段特色特征等。

2、投稿作品仅限竖幅,彩色、黑白均可,可对摄影作品进行后期创作。投稿作品数量每次不超10张,仅限电子文件报送(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原则上不小于10M),须提供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供入选后调用。

3、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4、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作品,若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征集流程

1、请将作品发送到征稿邮箱:hnwhxxzx@163.com

2、投稿邮件标题:【节气名称+作者】请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3、审片周期:审片期为一个月,自投稿之日算起,一个月内未收到回件通知,稿件可自行处理。

4、征集作品被选用在“豫博二十四节气”推送海报,以单幅作品500元/张进行回报奖励。

四、征集声明

本次征集活动不退稿。所投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河南博物院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及后期技术处理权利,享有对其进行推广、宣传使用、公开展览和出版发行等权利。

河南博物院内一切拍摄活动均以保护文物公物安全、遵守博物院管理规定为前提展开。拍摄文物时不得触碰展柜、展品,禁止使用闪光灯、三脚架等规定禁用的设备,不得拍摄标有“严禁拍摄”的展品和区域。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0371)63511016进行咨询。

河南博物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