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物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文图: 河南博物院华夏古乐团
编辑: 宋华
发布日期: 2014-06-25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河南博物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性质

岗位

名称

专业

类别

所需资格条件

河南博物院拟招聘6人,全供事业。

会计

专业

技术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会计专业。

纸质文物保护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纸质文物保护、科技史专业)

数字影像管理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

中国古代书画研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文博、艺术史专业)

文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新闻、汉语言文学专业。

古籍及文物资料保护管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图书馆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热爱文化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文化网(网址http://www.hawh.cn)、河南博物院网站(网址http://www.chnmus.net)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文化网上发布的为准。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博物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文化厅人事科技教育处备案。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河南博物院进行报名(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博物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河南博物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写序号,加盖公章,本院留存1份,报考人员留存1份,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另1份待报名结束后,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厅人事科技教育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 1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地点:郑州市农业路8号,河南博物院西配楼二楼会议室(二楼大厅北侧)

联系电话:0371-63511065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由本院组织专家根据各自专业和岗位需要,自行命题,省文化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省文化厅指导下,由本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博物馆认识水平、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卷面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文化网和河南博物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河南文化网和河南博物院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本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由院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可采取调档审查、到应聘者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工作能力、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在校学习情况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省文化厅、河南博物院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应聘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单位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9722(省文化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