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物院文创合作企业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5

为丰富河南博物院文创产品品类、拓展合作企业资源、满足观众文化消费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创合作企业,欢迎有意向的优秀企业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河南博物院作为首批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之一,自建院以来一直积极探索文创产品开发与创新,秉承着“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宗旨,持续开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创产品,推出了众多以馆藏文物和中原文化为核心元素的文创产品,受到行业内外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精神,进一步联合社会优秀力量,深入挖掘河南博物院文化IP价值,丰富文化增值服务体系,我院正式启动文创产品代销合作企业招募计划。欢迎拥有优质文创产品资源、符合代销合作条件的企业踊跃参与。

二、设计聚焦与主题要求

合作产品应聚焦河南博物院深厚的文化资源,以馆藏文物为核心、以常设展览为根基、以中原文化为灵感、以年度特展为延伸,同时积极响应省政府关于挖掘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发具有文化深度与创新表达的文创产品。本次招募聚焦以下方向:

(一)馆藏IP资源

以馆藏文物为核心,围绕贾湖骨笛、妇好鸮尊、莲鹤方壶、云纹铜禁、武则天金简等IP,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文化内涵与美学价值,提取文物造型、纹饰、铭文、历史背景等文化元素,开发兼具文化价值、实用价值与美学价值的文创产品,让文物走向日常生活场景,实现“文化可及、文物可亲”。

(二)常设展览

以河南博物院“泱泱华夏·择中建都”基本陈列、“明清河南”等专题陈列等为根基,深入解读中原地区在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核心地位,围绕展览中的史前文物、夏商周青铜礼乐文明、两汉魏晋文脉传承、隋唐盛世气象、宋金元城市变迁、明清社会生活等历史段落,开发贯通华夏文明脉络的系列文创产品,让观众“把中原历史带回家”。

(三)中原文化元素

以黄河文化、殷商文明、洛阳唐三彩、开封宋文化等具有地域辨识度的文化符号为灵感,开发承载中原记忆、讲述河南故事的文创产品,鼓励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与文物元素相结合,开发具有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特质的产品,让传统工艺焕发新的生命力。

(四)二十四节气

二十四节气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天文、物候与民俗智慧。河南作为农业大省,与节气文化渊源深厚。为落实省政府“挖掘二十四节气等非遗时代价值”的要求,鼓励合作企业深入挖掘节气内涵,结合中原地区独特的节气民俗、饮食文化与农事活动,开发既能展现节气之美、又能融入当代生活的文创产品,让节气文化真正走进现代人的日常生活。

(五)《诗经》里的河南

《诗经》305篇中,有100余篇的诞生地或描绘的地域与河南密切相关,涉及“郑风”“卫风”“邶风”“王风”“陈风”等篇目,是研究先秦中原文化的珍贵宝库。鼓励企业深入解读《诗经》中与河南相关的篇章,提取其中的意象、风物与情感,开发与之关联的文创产品,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让《诗经》里的河南风雅重现于当代生活。

(六)年度特展与数字化创新

结合河南博物院年度推出的各类主题特展(具体内容详见官网),“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的要求,鼓励企业结合临展内容开发配套文创产品,并积极探索数字文创、AR/VR互动产品等新型业态,推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与创新表达,让观众获得更加丰富的文化体验。

(七)围绕中原文化、文物自选开发主题

为拓宽文创创作边界、丰富产品品类、挖掘多元文化价值,打破固定主题的创作局限,合作企业可立足河南深厚的历史底蕴、文博资源与地域特色,自主选取未涵盖于上述六大主题的河南文物遗存、历史典故、人文精神、地域民俗、文化符号、时代文旅内涵等优质素材进行创意开发。所有自选主题产品需紧扣河南文博核心内核,贴合河南博物院文创开发调性,避免产权/授权争议,杜绝低俗化、同质化、无内涵的创意设计。

三、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代销。我院提供销售场地,合作企业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文创产品,双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销售额分成。具体分成比例及结算方式将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二)合作期限:合作框架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前,我院将对合作企业的产品创意力、销售业绩、配合度、消费者反馈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者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协议。    

四、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一)动态增补机制

为保持合作企业结构的持续优化与良性发展,我院建立常态化动态增补机制,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新的合作企业进入合作库,适时吸纳具备创新活力与经验丰富的优质企业,构建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文创开发生态,确保合作库始终保持活力与竞争力。

增补原则:坚持“公开申报、择优遴选、动态平衡”的原则,按照“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的方式规范开展增补工作,确保入库企业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二)动态退出机制

入库企业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我院将启动退出程序,终止合作协议。

1.评估不达标: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评估不合格者(评估标准包括产品创意设计数量、销售额、消费者满意度、配合度等)。

2.产品问题:开发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知识产权纠纷。

3.违规违约:违反我院有关管理规定、损害我院声誉等行为。

4.主动退出:企业因自身原因书面申请提前终止合作,经我院同意后可办理退出手续。

五、合作方向与对象

(一)合作方向

本次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品、非遗手工艺品、文具用品、玩具、办公用品、服饰配饰、金银首饰、家居生活用品、主题特色食品(须具备相应经营许可)、艺术收藏、创意礼盒、旅游纪念品、数字文创产品及其他具有文化创意属性的衍生产品等。

(二)招募对象

具备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或生产能力的合作供应商,以及非遗工坊、非遗传承人(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等主体。

六、资质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安全统一。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原地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与合作项目内容相符。

(三)具备开具与提供产品和服务对应品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拥有2年以上文创产品设计、生产或销售经验,具备博物馆、景区等文化场馆供货经验者优先;需提供与本次合作项目类型相近的成功案例。

(五)具有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和从事文化产业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备线上线下全渠道推广资源,可与博物院开展联动合作;拥有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覆盖小红书、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需提供成功案例,并制定且有效执行联合推广方案。

(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被处罚记录,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无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行为记录。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合作方所提供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需出具知识产权承诺函,确保所有提报产品未侵害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如涉及侵权,由合作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合作方应主动响应我方发布的项目招募公告,并自愿遵从院方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则。

七、报名资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填报资料不属实者,取消合作资格: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营许可证(若有则需提供);

(三)公司简介、以往成功案例;

(四)无失信及重大税收违法纳税证明或承诺,无违法承诺(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

八、招募流程与时间

(一)公告发布:通过河南博物院官方网站发布招募公告。

(二)材料提交:申报企业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wywcb@163.com】,邮件主题请按照“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格式填写。纸质版材料可邮寄或递交至【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8号河南博物院文创发展部】。

(三)资格初审:由河南博物院各相关部门人员组建文创合作企业专项招募小组进行招募工作,并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初步审核。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依据《河南博物院文创产品代销合作企业综合评审标准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方案及产品开展综合评审。

1.组建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院内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涵盖文创、陈列、藏品、文保、社教、宣推、财务、纪检等领域专家。

2.组建评审小组:通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专家组成,除文创、财务、纪检外再抽取2名专家。

3.项目评审:评审小组围绕企业创新能力、设计方案质量、文化价值与契合度、市场信誉、宣传推广、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及与我院发展方向的匹配度等维度,开展综合评审。评审可视情况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由评审小组集体评议确定,确保评审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五)结果公示:最终入选企业名单将在河南博物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代销合作协议。

(七)产品研发:经评审小组确认的设计方案及样品,将直接进入文创发展部研发会流程中的样品审核与定价环节。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博物院文创发展部

联系电话:0371-63519326

电子邮箱:bwywcb@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7:00

十、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博物院所有。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三)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募细节进行调整。

(四)报名截止后,我院将择期举办合作企业见面会,邀请符合条件的合作伙伴莅临现场,深入沟通合作实施方案。

                        河南博物院

                         2026年6月5日